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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夏林:南方周末,让于建嵘和方舟子打自己的耳光


作者:肖夏林 来自:野草先锋 http://WWW.YeCao.Net 时间:2005-11-14


《南方周末》11月10日,于建嵘和方舟子二人的访谈,非常有意思的。
他们都在访谈中进行自我辩护,而且都是在强化自己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于建嵘一再强调自己骂人的合理性,方舟子打假的危害,另外荒唐地强调学术的是非争端要在法院解决。方舟子一是强化自己学术打假的理念,一方面坚定反环保的立场,对于后者后者似乎更为强硬。
令人称奇的是,双方对于自己的错误何荒谬不仅没有任何反省,而且极力强化自己错误的正确。无论于建嵘骂娘,还是方舟子之于环保。常识性的错误,在二人那里得到无比正确的拥护。
方舟子死不认错,于建嵘同样死不认错。
于方都认为自己的错误是绝对的正确,是绝对的真理。
他们看起来打得是对手敌人,实际是他们都是在自己猛烈地打自己的耳光。

于建嵘说,“我逐一澄清事实?我只有骂他!把他逼到法庭上去,才能用法律解决这件事。骂他,也才有人来关注这个事情。我不骂他你能采访我吗?”于建嵘这样回答显然使自己的合法性更为欠缺,而且有故意炒作之嫌,而且也强化了自己一种泼皮无赖的形象。完全是在去学者化。学术争端或者批判你不进行澄清,你怎么让大众信服?不让大众信服,以极端的侮辱对手人格的方式能够证明自己吗?
对于两封骂娘的信的秘密,于建嵘依然是暧昧语言。到底是朋友,还是自己写的,于建嵘没有明确回答。“我要用极端的方式对付方舟子。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我完全怀疑严晋就是他自己。如果方舟子承认严晋就是他,那么我也可以承认,写信骂他的人就是我。”于建嵘这样的辩解的智慧显然没有任何说服力。写杂种信的人是谁就是谁,与严晋是不是方舟子没有关系。你既不敢承认是自己写的,也不否认不是自己写的,这证明自己还是怯懦。做个敢作敢当的流氓,也比做一个狡辩的懦夫强100倍。如果于建嵘大胆承认自己写的,反而更赢得人们的掌声,是一个所谓的真正的很角色。
很显然,严晋不是方舟子,在于建嵘阵营的猜测中,也证明了这一点。严晋是所谓的于建嵘在社科院的同事,不是所谓的方舟子。一般认为这两封信应该是于建嵘自己写的。所谓朋友只是一个进退的策略。到现在于建嵘还硬撑,实在太不智慧,甚至是愚蠢透顶。
所谓,所谓我不在乎什么道德优势,我就是要用极端的方式对付他,所谓骂方舟子大快人心事,恐怕更难以令人信服。“如果以后学术界里的人人人都不怕他,我的目的就达到了”,这等于彻底否定方舟子打假。于建嵘这样的自我辩护太令人吃惊。 方舟子的合法性就是他的打假,方舟子打假的巨大功绩,是任何人都无法否定的。尽管方舟子在大家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
“这次骂方舟子,对我来说是一种很理性的做法,不是出恶气,不是急”。很显然,骂方舟子不是一时冲动,而是经过精心策划的。这个所谓的于建嵘的理性,就是一种极端的非理性和非道德理性,就是逼方舟子告自己,然后,反告方舟子,走上法庭。但是,这个策划失败了,这也是必然失败的一个理性。这也是完全可以预测的结果。
“学术的真伪问题怎么判断?有没有裁决机构呢?到法院来。我希望到法庭上讲清楚。学界到底应该有什么样的规范,应该到法庭上讲出来。”于建嵘一再强调法庭对于学术争端的作用,把法庭作为学术真伪学术规范的最高裁判所,实在有点见外。
第一,法庭几乎无法解决任何学术争端,只能解决部分简单的真伪问题,简单的真伪问题也无须到法庭上来。而且,这样的问题法庭似乎也难以受理。所以,中外很少有人到法庭上解决学术问题。当然,像余秋雨这样的文化首骗除外。余秋雨打着学术的旗号,进行的是商业的炒作,与学术无关。恐怕于方之争在法庭上也难以解决。因为学术是多元化自由化的,无法定于一尊的,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学术立场和学术观点,甚至是完全相反的立场和观点,这是学术的自由和尊严。学术的争端靠学术自由,言论自由,学术自律,激烈自己的论争来解决,绝对不能用法律来解决。法律绝对没有能力和资格解决学术问题。第二,即使法院能够解决学术问题,但是,现在中国的那个法院还有令人信服的公信力?中国的法院,现在是中国最黑暗腐败的地方,法院能够主持公平正义吗?恐怕任何人都不敢保证。如果任何一方获胜,另一方都会以法院腐败来否定法院结果。
方舟子的访谈 一是打假,一是反环保,很鲜明。毋须在这里多言。
二人的访谈突显了二人的绝对的个人性格,双方都没有任何反省,二人似乎都没有反省的性格和能力,而且不断强化自己的问题。于建嵘的访谈,突显的是于建嵘的泼皮,甚至无赖的性格,是非理性的理性,是将自己的错误坚持到底理性。于建嵘在访谈中大骂方舟子,将自己定位在受害者和反方舟子,甚至反打假的位置上,极力为自己到非理性辩护,为法律万能辩护。这不是太高明。
方舟子的方谈,一边是方舟子个人坚定的打假信念,一方面是他毫无说服力地为反环保以及个人道德的个人辩护。方舟子,一半是天使一半是无赖的极端性格也发挥带极致。方舟子打假的信念毕竟没有错,还是会得到不少人的拥护,但是,他反环保的行为和语言让绝大多少人无法原谅。他没有骂于建嵘,应该是一种策略。
很显然,于建嵘不如方舟子机智智慧。毕竟方舟子打假的信念是正确的,而于建嵘杂种说无论怎样辩解,怎样证明他的合理性,但是他的合法性,毕竟是人人都无法认同的。
这两个访谈通过南方周末的传播,对于于建嵘和方周子来说,都不是好的影响。因为他们的访谈突显的是他们错误的光辉形象。他们坚定的辩护,是自己在猛烈地抽打自己的耳光。
于建嵘的个人形象更是通过自己严重打击了自己。
南方周末看起来要为于建嵘伸张正义,结果,他们为于建嵘声张的是于建嵘的错误和缺陷。
南方周末的行为,实在有些莫名其妙。


授权发布:于建嵘致歉并声明[转贴]
各位网友:下面是我在2005年10月17日就有关问题写给方舟子的信。谢谢各位对这次“严晋”恶意攻击我事件的关注。因我现在还借住在波士顿朋友家的地板上,实在没有条件在网上回答各位的提问。在这里再一次向方舟子及各位网友致歉,也希望网络能真正成为传播知识并尊重他人人格尊严的媒体。
于建嵘于哈佛
2005年10月18日早上5时

附:于建嵘向方舟子的致歉信
方舟子:
今有友人告知,网上流传我侮辱你是“杂种”的信。我即上网查阅,看后惊异。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因我10月2日才从中国国内来到洛杉矶,8日才到波士顿,而原来租住的房子在6月回国后退掉了,只得暂时借住一位在波士顿打工的朋友家。朋友家没有有线上网设备,而我的电脑(三星Q10)又不能无线上网,哈佛费正清中心刚搬新馆分给我的办公室前天才定且没有电脑,所以,这些天我只能用朋友的电脑上网收发邮件,有时就直接委托他回复邮件。我在10月14日曾委托他用我的邮箱给你发了一部新书文稿,就参加有关学术活动去了。走时他说想帮我恶心一下方舟子,我就授权他写信一封给你,表明我非主流学人,希望通过法律方式解决我与“严晋”及新语丝之间的争论。不想这些信言辞如此激烈,并无故地伤害了你的母亲。在此,我向你表示歉意,并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然而,我仍然认为,新语丝网站发表的“严晋”一文用道听途说对我进行诽谤,是需要有一个公正的了断的。虽然你会强调要为举报人保密,但你认为这样对我公平吗?因为他的信公开发表后,无论我如何辩解都无法抵消对我的实际伤害;就是今后证明我是清白的,因他处于隐身状况而对他也不构成任何影响。网络作为一种媒体,也应遵守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基本原则。而且,对于什么人应承担什么责任的问题,也需要一个公正的法定机构来裁决。以上是我的意见,希望得到你的答复。此                       
于建嵘亲笔
                       2005年10月17日
另外,网上公布的我在北京的地址不对。我的住址是: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小堡村71号。以后如有以我的名义发过来的信,请电话证实617-868-XXXX(此电话号请勿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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