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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振迪:民主自由-国家发展的动力还是红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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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振迪 来自:野草先锋 http://WWW.YeCao.Net 时间:2005-12-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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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发现一个很意思的词汇:“民主权利”。 这个词,我们可谓耳熟能详。在这个词汇前,我们常常要把冠之以“享受”,那意思近乎是把“民主”作为一种福利、一种资源分配的态度来看待民主的。就象文革时期发的布票的多少和发放的程序的公正与否一样,“民主权利”已经进入了我们的分配领域层面。 因此,在面对国外时,我们则把大家“享受民主权利”的程度,作为一种政绩:享受民主权利越多、越丰富,那么就说明我们的福利分配越公平、政绩就越大,也就自然越值得炫耀,也对一些别有用心的国家更具杀伤力、驳斥力;而当一旦出现一些什么不良反映和状况时,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关心起我们的民主权利的享受程度时,这种“享受”状况,又成为了我们的一种“内政”。也即是说,我们怎么分配,我们怎么安排是我们自己的事,就如我们说的“先有一国,然后才有两制”一样,——对于国际社会,都得是先有国家,然后才会有“国际”。你们还是先管好自己的国家吧,对于“我国”——你管得着吗! 与“权利”相对应的就是“义务”。权利是一种可以履行,也可以放弃的东西,而义务则是必须履行的东西。如“美国式民主”中,人民从叫花子到现任总统的选票具有同等的价值,也具有同样的自由:你如不投票,谁也没有权力来强迫你。而我们的“中国特色”呢,正如一个笑话讲到的:一醉酒司机开车,速度是越开越快,乘客急了忙叫“快踩刹车”,司机却道:“放心!本来就没得刹车!”。在“中国特色”制度下,“民主”则是你行不行使和放弃一个样——因为根本就没有这样“美国式民主”一套。 把民主作为一种“人人生而平等”的福利分配的权利,似乎已经由来已久。在清末,中华革命党为了争取民主权利,而闹得不可开交:又是搞爆炸,又是搞人弹,又是搞暗杀。鲁迅笔下的革命者夏瑜就曾对混入牢里的密探说:“国家是我们自己的”,他的意思,也即是“国家是人民的国家,人民人人都有份”的意思。闹到最后,我国前国家领导核心慈禧太后在她临死前终于决定采取君主立宪政体。 而在国民党时期,中国共产党也是打着民主自由的旗帜,来争取民主自由。当时的共产党就曾有首歌叫《团结就是力量》中,就曾明确地说“向着法西斯蒂开火,让一切不民主的制度死亡!向着太阳,向着自由,向着新中国发出万丈光芒!”。 而对于独裁者来说呢,人民要争取民主权利,那就是要和他分一杯羹,就是要夺他口中肉,分他手上金,扒他金缕衣,脱他民膏脂。。。。。。在这种争与夺之间,就存在着一种你死我活的争夺战。取得了政权,就要“保卫我们的胜利果实”。怎么是“胜利果实”呢?因为这个财产本来是独裁者的,现在被我们夺回来了,因此就得保卫。所谓“保卫”就是用自己的武装来保证。到此,如果从此把“天下 ”这块肥肉天下均分了,那么就可以一劳永逸了。 但是,问题却并没有这么简单。 自清朝灭亡到现在的百年间,我们一直存在着这样的争论:民主好到底是专制好?“中国国情”到底是不是真正适合民主制?如果根据我们的国情,民主倒还不如专制有效率,那么我们怎么要为了一个“可以实行、也可以放弃”的权利这种福利性的东西,而让国家、民族蒙受损失,使国家民族失去良好的发展机遇呢? 因此,过去的一些参加过国民革命先驱,也曾慨叹:民国为何比大清还要乱还要差(李宗仁曾向唐德刚先生提出过这样的问题,见《袁氏当国》第 章)?以此而然,民国的前国家领导核心袁世凯复辟帝制,就是一个很能够理解的现象了。 虽然袁世凯称帝不足百日,便在全国的讨伐声中死于非命,但是我们如果有了以上疑问,是不是也可认为袁的败亡,称其量也不过是全国的各大军阀不能容忍一块这样大的肥肉,为袁氏家族传之子孙而已?。由此而然,分析所谓的护国运动,是不是也就是“民主权利”分配不均之故?也即是俗话说的“分脏不匀”造成的内讧的结果? 我们现在观之当代,可以绝对化地说:凡是实行了真正的民主制度的国家,必然是先进、富饶的国家;凡是实行帝制和传宗接代制的国家,必然经济落后、灾难必然深重、人民必然贫穷、国家必然常常在国际上挨打受气。 至此,我们可以提出疑问,到底是因为实行了民主自由国家必然强大,还是因为国家强大了,才有了民主自由这个副产品呢? 我们也可以更进一步地说:到底袁世凯应是我们真正的祖师爷、国父,还是孙中山才是呢? ——我们完全可以抛弃偏见,来作一个衡量。不可能在百年之后,还傻到为了追求孙中山有好名声,而放弃我们追求真理、因畏惧走符合中国发展道路的袁世凯的坏名声,而放弃给国家一个发展机会的地步吧? 不要以为我提的问题很幼稚,事实上我们不是常常在说,只有国家强大了,人民素质才会高,才可以实行民主制度吗?实行民主制度,必须循序渐进吗?循什么序?循着先不民主、不自由,或是少民主自由;先没民主、没法治,再逐步过渡到有民主,有法治的社会——给我们国家一点时间,给我们一些和平、和谐的机会,让我们实行特色制度,先不讲法治。。。。。。一句话,也不就就是说,让“我们”先把国家养肥了,再把“民主自由”作为“红利”,来让全国各族人民来“分红”吗? 到底是因为国家实行了民主法治制度,才能更有效地进行监督,才能更有序地进行管理,才能更具有发展的效率和质量?还是只有通过非民主、非法治才能使国家得到发展、才能为建设国家创造更多的机会,更高的效率,更高的质量,最后才能让人民来享受到国家发展的红利? ——民主自由到底是国家发展的动力,还是国家发展后才能够给人民分红式的“红利”,这个问题直接关系到我们国家的发展的根源和整体走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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