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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新条例:返乡之途,还是不归之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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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羽戈 来自:中间地带 http://WWW.YeCao.Net 时间:2005-5-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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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1日,中国劳动者们法定的节日,新的信访条例在这欢欣的一天开始施行。那些聚集在北京东庄的上访者,似乎也可以归属于劳动人民的浩大队列。可就在这样一个宪法中赫然规定他们是名正言顺的政权主人的国度,这些人却迫不得已地一次次背井离乡,甚至在维护正当权利的征途上艰辛跋涉数十年之久,最终也难以找回一个完满的结局。今年的五一,或许能让他们有所感动,不是因为节假日的到来——他们对此早已冷漠;而是因为信访新条例的生效。在他们质朴的眼神里,“新”所昭示的改观,总有一些是他们的多年努力积聚的冲击,让麻木的苍天为之开颜;也总意味着一些希望火焰的存在,“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因此,他们中的某些人,在新的信访条例的指引下,踏上了返乡之途——条例信誓旦旦地表明,一些信访问题,将在各个地方的基层,得到最快与最好的解决。 “为了落实把上访解决在基层的原则,各省市政府派人到京城的上访村做工作,希望上访者能回家乡解决他们的问题。很多信访者觉得问题有望解决,就收拾行李回去了,上访村就此变得空空的,这是剩下的上访者对新信访条例所感受到的第一个变化。”这是《南方周末》5月12日的报道。去东庄采访的记者一派乐观的情绪,因为新条例的实施,至少在表面上,可以疏散集聚到北京的上访者,可以消退让高层忧心不止的声势汹涌的信访洪流。“5月8日,是‘黄金周’结束单位正常上班的第一天,对上访者而言,它的意义更在于这是信访部门按照新条例接待上访者的第一天。这些因着形形色色缘由而在中国首都滞留上访的人们,已将这平常一日视为柳暗花明的开始。” 前程是否春光明媚,只能留待未来的观察。但让我们悲观的一个事实是,信访条例从诞生之日起,遭遇的抨击就远远多于鼓励。一个法制健全的国家是不需要信访制度的,这已是中国的第一重尴尬。最初设立信访机构的意图,是作为对司法的补充,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司法公正缺席之后的行政救济。将之定位于一时妥协的政治举措,却也未尝不可。可后来的坎坷发展证明,信访制度已经完全背离了预定的初衷,它不但无助于补遗司法的缺憾,反而对司法独立构成了潜在的伤害。传统的政治精神浸染之下,公民们在遭受不法侵犯的时候,不去求救于地方的司法机构,而是将目光盯上了中央信访局的门墙。这一面是因为对司法的不信任,以为它们和地方政府同流合污,另一面,则是对更高一层权力的倚重——大权力(中央)制服小权力(地方),从古代就是这样。 上访者纷纷来到北京,祈望担负的苦难在首善之区获至最终的拯救。但他们的经历证实了他们的幼稚。我读到的一些资料——特别是观看的一部与此相关的记录片《东庄》,展示着现实的残酷:非但司法与行政是一丘之貂,连中央和地方也是官官相护。有一个名词“截访”,可以作为对后者的注释。《南方周末》的报道《上访者老安的“黄金周”》里如此描绘:“有些地方政府的派驻人员或者被投诉对象,以前会聚集在这里,对上访人员进行拦截。在‘两办’(注:国务院办公厅人民来访接待室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局一门二牌,俗称“两办”)门口的大街上,每天都可以看到一些沿街停靠的外地车,他们的任务便是阻止上访者登记成功。” 问题就出在这里。信访制度的设计,即是出于分离司法与行政的思虑,让行政补救司法的不公;在隐蔽的层面,也是模仿古代的“告御状”做法,企图以中央制衡地方的权力。关于前者,中国一直处于行政大于司法的僵局,如今又梦想以行政补救司法,结果自然会适得其反。关于后者,在大一统而非联邦主义的政党制度之下,中央对地方的袒护总要多于制约。正是以上两点疏漏,致使信访制度只可能成为一种饮鸩止渴的无奈之举,不仅收效甚是微弱——据说问题的解决率只有2‰;而且还面临着被废止的危险——在司法的话语空间,不主张废除信访制度,倒是有些大逆不道。 所以在近些年来,信访条理屡次改革更新,以跟随时势的步伐。但如果出生之日附随的两大疾病不能得以彻底治疗,而仅仅是条规的细枝末节的翻新,却不过是换汤不换药的做法。比如说这次新条例的主旨,“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很可能只是一个迷惑人们的幌子。如果问题能在地方的信访局得到解决,那么又有多少人会不辞劳苦——甚至冒着生命危险——奔赴首都?真正的越级上访所占的比例,其实只是很小的一部分而已。这样的新规定,虽然不能说与“截访”无所差异,但在一定程度上,却为“截访”提供了正经的借口。 正如经济上的“黄金周”会带来市场的混乱,上访者的“黄金周”也可能导致政治的灾难。《南方周末》报道的标题所充斥的虚假乐观,甚至让我开始怀疑,新的信访条例的施行,是否会迎来一个“黄金周”的降生?几千名北京上访者朝着故乡的回归,是温暖的“返乡”,还是踏上了另一条不归之路?因为说到底,信访制度在本质上正是一条政治的不归路。当然,我并不赞成急促地将它废止,但在治标的同时,又为何不多花费一些精力用来治本?譬如强化司法的独立地位以应对庞大的行政权力的侵犯,譬如建构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张力,以维系国家权力的平衡,譬如制订一部有利于公民维护权利的法规,再譬如——我刚才在网上看到的一位朋友的建议:在夏秋两季疾病高发期,给上访村的访民募集一些治中暑、感冒、闹肚子的药品——作为一个公民,这总比空喊一些嘹亮的政治口号更能温暖人心。 2005年5月13日于宁波 饮鸩止渴的信访制度和迟到的正义 ——为《东庄》而作 我读法学本科时,经常听见一句法律谚语辗转在周围同学的口边:“迟到的正义就是非正义。”对此我曾无比诧异。在我朴素的思维里,只要正义能够最终抵达不完善的世间,虽然时效上不够新鲜,但本质却未变易,它依然是正义的,依然值得人们为之真挚地欢呼和感动。后来去听诉讼法方面的课程,老师在讲台上口若悬河,大谈程序正义的至高无上,便引述这句谚语加以论证与诠释。那时我才晓得,当一种正义没有及时并且完好的到达渴求者的怀抱,它便有损程序正义的高尚精神,便是非正义的。这在逻辑上似乎讲得通,但偏向于怀疑甚至喜好走极端的我,又不免疑惑:到底什么是正义?程序正义里的“正义”,又究竟指向何处?老师的解释,是否有些循环论证的嫌疑?百思不得其解之下,只好再向老师请教,可老师的一番教诲与课堂上的宣讲并无差异,让我更为糊涂,也更坚信老师犯了循环论证的错误。最后老师不耐烦了,轻蔑的一句话打发了固执的我:“你这是典型中国式的思维,无可救药。”——原来是思维错误,看来错在根子上了,如果不剔肉还父,脱胎换骨,确实“无可救药”。 这是大二时的事情。从彼时到现今,已是三年有余。而在这期间,不知是悲哀还是幸运,我竟然碰上了不计其数的为“中国式思维”宰制的头脑。我们都相信,迟到的正义也是正义,迟到总比不到好。甚至有些朋友比我还要固执,他们认为,到来的部分正义也是正义,有总比没有好。无疑,这是一种功利主义的生存法则,只可能为那些“精神高度远远超越了时代的平均水平”的先生们所蔑视和驳斥。他们的理由是,正是这一类中国人的存在,阻碍了中国前行的步伐——行进的光辉方向,正是由他们指定。他们高举道德批判的大旗,鄙弃一切功利的考虑,以“迟到的正义就是非正义”所隐藏的程序优先性,将所有不顾程序正义而追逐实体正义的行为一棒子打死(最典型的,是对革命的否弃)。而我的疑惑在于:一个实体正义难以完备的国度,即使程序正义毫无缺憾,那样的景象是否又能让人乐观? 这些问题引发了我与朋友们的无尽争执。其中一例,是将焦点聚集在对信访制度的存废看法上。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是,信访制度是最具中国特色的弊病,是中国政治最显明的尴尬。这是争论的底限。主张废除信访制度的人们,批判刀锋的所指并不一致,但给出的最沉痛的一个原由,是信访制度的存在,严重限止了中国司法独立化的进程。信访制度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它建基于一种松垮而岌岌可危的权力结构,最终是将政府权威放置在司法权威的头顶——这正是火上浇油,“政府大于司法”一直是中国政治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病魔。因此,必须尽快将信访制度废除,这样才能加重司法的权威性,让司法机关成为“官民”以及“民民”争端的最高裁决者;同时理顺各级政府之间的权责关系——这是信访制度带来的其它危害。 与之相反的一种态度,可能更为悲观——而非如传言中的那般乐观。那种认同“强化信访制度是比切实推进司法独立更好的选择”的观点,已经逾越了我们讨论的底限:信访制度本来就是饮鸩止渴的路径,不去找寻止渴的其他方式,而去加大这剂饮料中毒药的分量,这比劝说政府进行慢性自杀还要愚蠢——但我不排除这里的险恶用心,即以加大毒素害死更多人的代价,让这一制度彻底残废。我所说的悲观,言下之意是一些人们根本不相信中国的司法有独立的可能,如果不改变当前专制的政治格局,如果中国的宪法不能发挥英国大宪章式的效用,不能作为高悬于政府头上的利剑,而依旧是政府手淫民众的工具。依循这种悲观,这些人认为,与其出于信仰中国司法的独立化而毅然摒弃现实中的所有障碍物,不如留存味如鸡肋的信访制度,作为最后的救命稻草,它毕竟还有一丝还民众以清白,还世间以正义的可能,它作为公力权利救济的最后方式,至少为保障人民利益遗下星火般的希望,如调查显示,上访问题的解决率是千分之二——但正是这个让人寒心的数字,支撑着成千上万的访民们脆弱而疲惫的心灵。这种悲观近乎绝望,可还是以对希望的信靠为精神基点的。 我与友人争论时,便以此说到对正义的姿态。废止信访的人们,接近于认同“迟到的正义就是非正义”;而甘愿在现存制度下苟延残喘的人们,却免不了背负功利的骂名,他们确然以为,正义的使者,迟到总比没来好,有总比没有好。我应该承认,这里的比照可能有些牵强。但我们想表达的意思,却是经过对信访制度的考量,辨明对政治正义的两种分明态度:一种道德,一种功利;一种决绝,一种妥协;一种在望梅止渴,一种是饮鸠止渴。在纯粹思辨的层面,这两种立场的优劣,尚未脱离二元论的漩涡。而在现实生活之中,却取信于我们的政治决断。至于哪条路更好,恐怕为我们的有限智性难以企及。因为正义的神灵,从来没有在人间现形。 以上的谈资都已为刻薄的时光冲淡,而现在我重又想起它们,却是源自一部叫“东庄”的DV。我的一位正在读大二的师弟,在2005年盛世联欢的喜庆春节过后,与友人结伴,去了北京市二环与三环之间的东庄,这是全国赴京上访者的聚居之地。他在这里生活了三天,拍摄出这部充溢着泪水、苦难和屈辱的片子——25分钟的《东庄》。所付出的代价,是被痛打,是身上的钱散落一空(送给了那些比他更贫穷的人们),是深切咀嚼出了耻辱的苦涩滋味。他在后来的感言中记下:“当一个痛失爱子的母亲在我面前哭诉,当一个年纪和我爷爷一样的老人在我面前长跪不起,我,一个法律人,只能强忍着眼泪轻声说我无能为力。他们有怎样的苦难,我就有怎样的耻辱和愤怒。黑夜里我对着天空用最恶毒的语言咒骂,我的声音落入深深的死寂。” 这是最真实的幽暗的生命记录。但良心的反省与追问并不能消解所有的苦难,问题在于,我们如何承担?我们如何走向正义的路标?东庄里的申诉与喊叫将我们的目光引向对信访制度的审视。它不应当是制造这些灾难的罪魁祸首,但它却无法洗刷自身沾染的羞耻。作为一种相关的制度,它没有成为正义的生产出口,而它理当如此,它是东庄里那些形色各异的人们最本真的期待。“有访民塞给我们一份他们自发统计的两条胡同的访民名单,四百五十人中有二百七十余人已经上访了十年以上。我们见到一位七十岁的老太太,从三十三岁开始上访,被收容遣送、关押、送精神病院一百九十九次,人生的大半岁月在上访路上度过。”这些惊心动魄的数目所展现的一种最本色的不屈不挠,应该能给那些空谈家们一记惨痛的警醒。有充分的理由指责东庄里的人们短视、指责他们懦弱、指责他们天真、他们居然相信冬天里会没有狼出没,但却没有半点正当的理由抹消他们经受的苦难。这里我愿意再次承认我的功利,比起那种远在天边的司法独立的幻象,我依然坚持肯定现存的信访制度存在的必要——当然,不能因此而排斥寻找其它出路的可能,我的坚守只针对那些不切实际的空想和貌似正义的允诺。因为迟到的正义终归还是正义,对于东庄里的黑暗生命更为如此。 我不赞成尽快地废除信访制度,不仅仅是因为那种苦难感与道德激情的冲荡,还有更大的一个前提:如果我们的体制未能得以彻底地变革,如果我们的国家不能诞生一部正当约束政府的自由宪章,那么实现“司法独立”,只能是望梅止渴的祈望;而在没有摘得梅子之前,遽然切断饮鸩的通道,国家机体除了干涸而死,似乎并无别的收场。所以我主张保留一份饮鸩的权利,同时缓慢地将之弱化,直到有足够的梅子堆在我们面前。也就是说,认可信访制度的存在,并用一种渐进的手段削弱它的功用,而不是急速让其灭绝。我们还应该看到,信访制度并不是中国司法走向独立之路的最凶狠的敌人,甚或相反,在一幅完好的法治图景里,信访制度与地方和中央判例对应补给,模仿英国的普通法与衡平法之制度架构,却不失为一种公力权利救济的捷径。当然,这只活跃于未来的法律想象。而于当前,我们不该对此投以太大的信心。残酷的政治语境完全可以使一剂解药化为猛烈的毒素,这之于信访制度,仍可总结它存在的政治必要:一面是作为最终的救命稻草,它还有一丝可能来维系民众的权益,同时对地方政府予以乏力但却不可漠视的警戒;一面是作为政治丑闻,让世人逐渐明白,这个政府是多么丑陋,它居然要靠饮鸩来缓解干渴,从而由对它的信赖到醒悟和厌恶,再到奋起反抗。当然,这两面是矛盾的,但这正是所谓的中国特色。 2005年4月20日于宁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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