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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国平:岁月与性情


作者:周国平 来自:野草先锋 http://WWW.YeCao.Net 时间:2008-6-1


 大学里曾流传一句话:“男生不可不读王小波,女生不可不读周国平。”周国平的作品以其文采和哲思赢得了无数读者的青睐,无论花季还是老年,都能从他的文字中收获智慧和超然。本书是周国平继《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以后推出的第二部纪实文学作品,更是一生中唯一一部“心灵自传”,首次极其真实、详尽地袒露了自己的成长岁月,一段既执著又超脱的性情之旅。


第一部 儿时记忆

序:我判决自己诚实

明年我六十岁了。尼采四十四岁写了《看哪这人》,卢梭五十八岁完成《忏悔录》。我丝毫没有以尼采和卢梭自比的意思,只是想说明,我现在来写自传并不算太早。

我常常意识不到我的年龄。我想起我的年龄,往往是在别人问起我的时候,这时候别人会露出惊讶不信的神情,而我只好为事实如此感到抱歉。几乎所有人都觉得我不像这个年龄的人,包括我自己。我相信我显得年轻主要不是得益于外貌,而是得益于心态,心态又会表

现为神态,一定是我的神态蒙蔽了人们,否则人们就会看到一张比较苍老的脸了。一位朋友针对我揶揄说,男人保持年轻的诀窍是娶一个年轻的太太,对此我无意反驳。年轻的妻子和年幼的女儿组成了我的最经常的生活环境,如同一面无时无刻不在照的镜子,我从这面镜子里看自己,产生了自己也年轻的错觉,而只要天长日久,错觉就会仿佛成真。不过,反过来说,我同样是我的妻子的这样一面镜子,她天天照而仍觉得自己年轻,多少也说明了镜子的品质吧。

然而,我清楚地知道,心态年轻也罢,长相年轻也罢,与实际上年轻是两回事。正如好心人对我劝告的,我正处在需要当心的年龄。我大约不会太当心,一则不习惯,二则不相信有什么大用。虽然没有根据,但我确信每个人的寿命是一个定数,太不当心也许会把它缩短,太当心却不能把它延长。我无法预知自己的寿命,即使能,我也不想,我不愿意替我自己不能支配的事情操心。不过,好心人的提醒在我身上还是发生了一个作用,便是促使我正视我的年龄。无论我多么向往长寿,我不能装作自己不会死,不知道自己会死,一切似乎突然实则必然的结束只会光顾别人,不会光顾我。我是一个多虑的人,喜欢为必将到来的事情预作准备。即使我能够长寿,譬如说活到八九十岁,对于死亡这样一件大事来说,二三十年的准备时间也不算太长。现在我拿起笔来记述自己迄今为止的生活,就属于准备的一部分,是蒙田所说的收拾行装的行为。做完了这件事,我的确感到了一种放心。

因此,在一定的意义上,这本书可以称作一个终有一死的人的心灵自传。夏多布里昂把他的自传取名为《墓中回忆录》,对此我十分理解。一个人预先置身于墓中,从死出发来回顾自己的一生,他就会具备一种根本的诚实,因为这时他面对的是自己和上帝。人只有在面对他人时才需要掩饰或撒谎,自欺者所面对的也不是真正的自己,而是自己在他人面前扮演的角色。在写这本书时,我始终设想自己是站在全知全能的上帝面前,对于我的所作所为乃至最隐秘的心思,上帝全都知道,也全都能够理解,所以隐瞒既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我对人性的了解已经足以使我在一定程度上跳出小我来看自己,坦然面对我的全部经历,甚至不羞于说出一般人眼中的隐私。我的目的是给我自己以及我心目中的上帝一个坦诚的交代,我相信,惟其如此,我写下的东西才会对世人也有一些价值,人们无论褒我还是贬我,都有了一份值得认真对待的参考。

当然,我毕竟还活在这个世界上,与这个世界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事实上我不可能说出全部真话,只能说出部分真话。我对自己的要求是,凡可说的一定要说真话,决不说假话,对不可说的则保持沉默。所谓不可说的,其中一部分是因为牵涉到他人,说出来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我在这个世界上没有私敌,我不愿意伤害任何人。仅在与私生活无关的场合,当我认为事关重要事实和原则之时,我才会作某些批评性的叙述或评论,但所针对的也不是任何个人。然而,有一点是我要请求原谅的,人生中最难忘的经历实际上都是由与某些特殊他人的关系组成的,有若干人——包括男人和女人——在我的生活中曾经起过重要的作用,如果不写他们,我就无法叙述自己的经历。譬如说,在叙述我的情感经历时,我就不可能避而不写与我有过亲密关系的女人。如果她们因此感到不快,我只能向她们致歉。不过,读者将会看到,当我回顾我的生命历程时,如果说我的心中充满感激之情,我首先感激的正是曾经或正在陪伴我的女人。

在这本书中,我试图站在一种既关切又超脱的立场上来看自己,看我是怎样一步步从童年走到今天,成为现在的这个我的。我想要着重描述的是我的心灵历程,即构成我的心灵品质的那些主要因素在何时初步成形,在何时基本定型,在生命的各个阶段上以何种方式显现。我的人生观若要用一句话概括,就是真性情。我从来不把成功看作人生的主要目标,觉得只有活出真性情才是没有虚度了人生。所谓真性情,一面是对个性和内在精神价值的看重,另一面是对外在功利的看轻。我在回顾中发现,我的这种人生观其实早已植根于我的早年性格中了,是那种性格在后来环境中历练的产物。小时候,我是一个敏感到有些病态的孩子,这种性格使我一方面极为关注自己内心的感受,另一方面又拙于应付外部世界,对之心存畏怯和戒备。前一方面引导我日益沉浸于以读书和写作为主的智性生活和以性爱和亲子之爱为主的情感生活,并从中获得了人生最主要的乐趣,后一方面也就自然而然地发展成了对外在功利的淡泊态度。不妨说,我的清高源于我的无能,只不过我安于自己在这方面的无能罢了。说到底,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有所为就必有所不为,而人与人之间的巨大区别就在于所为所不为的不同取向。敏感和淡泊——或者说执著和超脱——构成了我的性情的两极,这本书描述的便是二者共生并长的过程,亦即我的性情之旅。

全书分四部,按照时间顺序,依次写童年和少年时期、大学时期、毕业后在农村锻炼和工作的时期、回到北京读研究生和从事哲学研究工作的时期。当一个人回忆自己的生活时,往往受与透视相反的原理支配,他会发现,幼时再小的事也显得很大,近期再大的事也显得比较小。第一部所写皆儿时细小记忆,但是,童年无小事,人生最早的印象因为写在白纸上而格外鲜明,旁人觉得琐碎的细节很可能对本人性格的形成发生过重大作用。第二部在全书中所占比重最大,其中较多篇幅回忆了郭世英,因为他是影响了我一生的人,我一生的精神追求方向正是在他的影响下奠定的。如果读者想知道一个具有强烈精神本能的人是如何度过在农村的长期寂寞岁月的,也许可以在第三部中找到答案。第四部的时间跨度最大,篇幅却较小,笔调显得有些匆促。我对此的辩解是,许多事情正处在现在进行时态中,尚缺乏回忆所需的必要距离。不过,我的人生之路正是在这里有了基本的归宿,因而我在这一部分中比较集中地表达了我对自己和对世界的成熟认识。

任何一部自传都是作者对自我形象的描绘,要这种描绘完全排除自我美化的成分,几乎是不可能的,我知道我决不会是一个例外。即使坦率如卢梭,当他在《忏悔录》中自陈其劣迹时,不也是一边自陈一边为此自豪,因而实际上是在用另一种方式显示其人性的丰富和优秀吗?我惟一可以自许的是,我的态度是认真的,我的确在认真地要求自己做到诚实。我至少敢说,在这个名人作秀成风的时代,我没有作秀。因此,我劝那些喜欢看名人秀的读者不要买这本书,免得失望。我也要告诫媒体,切勿抽取书中的片段材料,用来制造花边新闻,那将是对这本书的严重亵渎。我只希望那样的读者翻开这本书,他们相信作者是怀着严肃的心情写它的,因而愿意怀着同样的心情来读其中的每一个字。

2004年5月19日

一 绝对平民

我的书柜里竖着一张黑白照片,相纸有些发黄了,照片上是一个男婴,刚会站立的样子,站在一只木质大圆桶里。背景是一个门厅,那只大圆桶其实是一座楼梯扶手的下端,扶手十分宽大,漆得油亮。小男孩胖乎乎的,憨憨地笑着。女儿三岁时问我那是谁,当她听说就是小时候的爸爸时,抬起头望我,一脸疑惑的神情。事实上同样的疑惑也在我的心中,把这个小男孩和我联系起来的唯一依据是许多年前父母的告知,这个联系如此抽象,我始终无法将它还原成我的具体生长过程。


据父母说,照片是在新新公司大厅里拍摄的。新新公司是解放前上海四大名牌百货公司之一,在南京路最繁华的地段,现在那里是上海食品公司。根据我的推算,父亲进这家公司当出纳员时的年龄是二十岁,两年后与我的母亲结婚,然后有了我的姐姐和我,二十九岁时上海解放,他离开了这家公司。我可以断定,在新新公司的九年是父亲一生中最惬意的时期。我的证据是照片,在父亲和母亲的相册中,几乎全部照片都是这个时期拍的。那时候,父亲年轻英俊,显然喜欢游玩,经常携母亲在沪杭苏留影。从照片上看,父亲和母亲衣着体面,一双幼小的儿女十分可爱,一家人其乐融融。姐姐和我的照片多是幼儿阶段的,其后出现长期的空缺,我的弟妹们则几乎没有童年的留影,反映了家境的变化。读中学时,我曾仔细整理这些旧照片,因为老相册已破损,就自己动手制作了一本很像样的新相册,把它们安顿好。可惜的是,在文革中,相册里的绝大部分照片,由于父亲穿长衫和母亲穿旗袍,怕有“四旧”的嫌疑,都被我的妹妹烧掉了。

在进新新公司之前,父亲有一个穷苦的童年和少年时代。按照他的叙述,他三岁丧父,全家的生计主要靠比他大十多岁的大哥做工维持,他的母亲也做些织花边的零活贴补家用。十四岁时,他进一个周姓本家开的米店当了五年学徒,接着在天蟾舞台当了几个月售票员。在我上小学和中学的时候,父亲经常念叨那一段苦日子,藉此对我们进行忆苦思甜教育。现在我忽然想到,他这样做不只是在教育我们,也是在开导他自己,因为在离开新新公司之后,一方面收入减少,另一方面子女在增多和长大,家里的生活明显变得困难,完全不能和新新公司时期相比,有必要向前追溯一个更低的参照标准。解放后,父亲调到税务局工作,没几年就下放了,先后在几家菜场当支部书记。他是解放初入党的,这一资历并未给他带来半点官运,他终老于基层干部的岗位。他自己对此倒没有怨言,工作得很投入,我很少见他闲在家里。二三十年间,他的工资一成不变地永远是七十四元,这一点钱要养活一家七口,其拮据可想而知。不过当时我并不觉得苦,饭总能吃饱的,只是当餐桌上有红烧肉时,几个孩子的眼睛不免会紧盯着别人的筷子。

我的母亲比父亲年长两岁,年轻时曾在药厂做工,生下我的姐姐后就退职了。在我的早年印象中,她似乎生来是一个母亲,她的全部职责就是养育五个孩子。事实上,在我们自立之前,她的确永远在为我们的衣食住行忙碌。有一次,我在老相册中翻到四幅照片,是同一个美丽时髦女人的相片,有周曼华的亲笔签名。问母亲才知道,这位与周璇齐名的大影星曾是母亲的结拜姐妹,当时她们都住在钱家塘(后来的陕西北路)一带,经常在一起玩。这一发现令我非常吃惊,使我意识到母亲并非生来是为子女操劳的家庭妇女,她也有过花样年华。在我妹妹烧照片的革命行动中,周曼华的玉照当然没有幸免的可能。

母亲生性安静,总是勤勉而无声地做着家务,完全不像一般家庭妇女那样爱唠叨。父亲每个月把工资交给她,一家的生计安排就落到了她的肩上。她很会安排,譬如说,每逢中秋,我们家是买不起月饼的,但她一定会自制一批月饼,也很香酥可口。幼小年纪的我无忧无虑地享受着母亲的照料,哪里能体察她心中的压力。上小学时,有一天放学回家,我发现家里笼罩着异样的气氛。父亲不在家,母亲躺在床上,地板上一只木盆里盛满血水,邻居们聚在屋子里外议论着什么。三岁的小弟弟悄悄告诉我:妈妈生了个死孩子,是女的。五岁的大弟弟补充说:手还没有长成呢,爸爸用一只大铲子运走,丢到专门放死孩子的地方去了。我听见一个邻居在劝慰母亲,而母亲回答说:“死了还好些,活的还不允许把她弄死呢。”我默默听着,惊诧于母亲的悲苦和狠心,突然感觉到了小屋里笼罩着贫困的阴影。曾几何时,也是在这间小屋里,母亲在这同一只木盆里洗衣服,她的年轻的脸沐浴在阳光中,对着我灿烂地笑,这样甜美的情景仿佛遥远得不可追寻了。除了最小的妹妹外,我有一个弟弟也是夭折的。据母亲说,他比我小一岁,生下后几天就死了。在我整个童年时代,我无数次地怀念这个我对之毫无印象的弟弟,因为他与我年龄最接近,我便想象他如果活了下来,一定会是我的知己,于是为失去他而格外伤心。

虽然生活比较窘困,父亲和母亲的关系仍是十分和睦的,我从未看见他们吵架。他们会为日常开支烦恼,但从来不曾抱怨命运。量入为出,精打细算,他们把这样的生活方式视为天经地义。也许当时多数人家都是这样过日子的,所以并不显得难以忍受。童年的家境使我习惯了过节俭的生活,在以后的生涯中,物质上的艰苦对于我始终不成为一个问题,我从来不觉得节俭是一种痛苦。由于奢华是我全然陌生的,我也不觉得奢华是一种幸福。直到现在,虽然常有机会瞥见别人的奢华生活,我仍自然而然地觉得那是一种与我无关的东西,对之毫不动心。父亲和母亲给予我的另一笔遗产是老实做人。他们都是本分人,压根儿不知道有玩心眼这种事,在邻里之间也从来不东家长西家短。这种性情遗传给了所有子女,我们兄弟姐妹五人都拙于与人争斗,在不同程度上显得窝囊。我的妻子和朋友在接触了我的家人以后,都不禁为他们的老实而感慨。比较起来,我算最不窝囊的,但是我以及真正了解我的人都知道,其实是我后来的所谓成功掩盖和补偿了我的窝囊罢了。

我的家庭实在是平凡得不能再平凡了。如果要查文化传承,就更无渊源可循了。无论父系还是母系,上一辈亲属里找不出一个读过中学的人。我的父亲在其中算是最有文化的,但也只读过小学,靠自学才粗通文墨,母亲则是通过扫盲才识字的。父亲的柜子里只有少得可怜的书,基本上是干部学习资料之类,此外有几本苏联反特小说和一本福尔摩斯探案,表明父亲也曾经有过一点儿消遣的阅读。高考报名前,上海一所大学为考生提供咨询,一位老师听我说要报文科,问我是否受了家庭的影响,我能举出的只有父亲柜子里的一套《毛选》。

我有一些朋友也出身平凡,但他们能够在家谱中追溯到某个显赫的先人,我却连这种光荣也丝毫没有。为了奚落他们也为了自嘲,我向他们阐发了一个理论:第二等的天才得自家族遗传,第一等的天才直接得自大自然。当然,这只是一个玩笑,因为我不是天才。不过,就理论本身而言,多少有一点道理。历史上有一些人才辈出的名门,但也有许多天才无家族史可寻。即使在优秀家族中,所能遗传的也只是高智商,而非天才。天才的诞生是一个超越于家族的自然事件和文化事件,在自然事件这一面,毋宁说天才是人类许多世代之精华的遗传,是广阔范围内无血缘关系的灵魂转世,是锺天地之灵秀的产物,是大自然偶一为之的杰作。


二 准贫民窟

从记事起,我家就住在侯家路120号。不过,那不是我出生的地方,我出生在虹口区的一所房子里。母亲说,怀我的时候,抗战临近结束,日本飞机频繁轰炸上海,虹口是重点目标,窗外警报声和炸弹声不绝,使她处在极度的惊慌之中。也许正是这种特殊的胎教,造就了我的过于敏感的天性。母亲怀我时身体不好,分娩后没有奶水,我是靠奶粉养大的,因此体质也比较弱。我生下后不久,一家姓毛的邻居不慎失火,把整幢房子烧了。其后这个邻居投靠他的哥哥,把我家也介绍过去,于是我家搬到了侯家路,住进了他哥哥当二房东的住宅里

。事过十多年后,母亲还常常不胜怀念地说起虹口住宅的舒适,而对毛家的闯祸耿耿于怀。我是丝毫不记得我的诞生屋的情形了,受母亲情绪的感染,我总把它想象成一幢明亮宽敞的楼房,总之世上没有比它更美丽的房屋了。

侯家路位于上海东南角,属于邑庙区,后改称南市区。那里是上海的老城,窄小的街道纵横交错,路面用不规则的蜡黄色或青灰色大卵石铺成,街道两旁是低矮陈旧的砖房和木板房,紧紧地挤挨在一起。在当时的上海,有两个区最像贫民窟,一个是闸北区,另一个就是邑庙区。邑庙区靠近黄浦江,由于排水设施落后,每年暴雨季节,当黄浦江涨水的时候,那一带的街道上便会积起齐膝深的水,我们称作发大水。水是从阴沟里漫上来的,当然很脏,水面上窜跃着水蜘蛛。大人们自然觉得不便,但我们孩子们却像过节一样,一个个穿着木屐或赤着脚,兴高采烈地在脏水里蹚来蹚去。对于可怜的城市孩子来说,这是难得的和水亲近的机会。

上海老城区的黎明景象极具特色。每天清晨,天朦朦亮,便有人推着粪车边走边吆喊,家家户户提着马桶走出门来,把粪便倒进粪车,一时间街上臭气扑鼻,响起了一片用竹刷洗刷马桶的声音。一会儿,垃圾车来了,推车人玎玲玎玲地摇着手铃,家家户户又出来倒垃圾。街道就在这刷马桶声和铃铛声中醒来了。然后,女人们提着竹篮,围在街道边的菜摊旁讨价还价,一片喧哗声,开始了雷同而又热闹的一天。

走进侯家路某一扇临街的小门,爬上黢黑的楼梯,再穿过架在天井上方的一截小木桥,踏上一条窄窄的木走廊,我家便在走廊的顶头。那是一间很小的正方形屋子,只有几平方米,上海人称做亭子间。顶上是水泥平台,太阳一晒,屋里闷热异常。它实在太小了,放两张床和一张饭桌就没有了空余之地,父亲只得在旁边拼接出一间简易屋子,用作厨房。现在我完全无法想象,那么狭小的空间里是怎么住七口人的,但当时却丝毫不感到难以忍受,孩子的适应性实在是超乎想象的。

从街上看,120号是一扇小门,走进去却别有天地,其实是一座颇深的二层建筑,住着十多户人家。二楼主体部分基本归毛家使用,小木走廊上的几间小屋以及一楼的房屋则租给了其他房客。楼下住着几家湖北人,常聚在一起搓麻将赌钱,楼上的居民就向警察告发,因此楼上和楼下之间充满敌对情绪。夏天的夜晚,二楼的居民经常在屋顶的水泥平台上乘凉,毛家叔叔喜欢讲鬼故事,我每每听得毛骨悚然,不敢回屋睡觉。他还讲过一个徐伟长的故事,说是有一寡妇怀了孕,被告到官府,徐伟长断案,论定只是因为这女人与婆家人包括小叔子共用一个马桶,马桶内有精气而致孕,后来女人生下一无骨死胎,证明了断案正确。这当然是无稽之谈,但当时我头一回听到与性有关的谈论,似懂非懂,觉得很神秘。

毛家是浦东人,说话带浓重的浦东乡音。大毛是个胖子,一脸横肉,开了一家袜厂,车间就在楼梯边的大客厅里,七八个女工坐在手摇织机旁做工,满楼都听得见机器的咔嗒声。小毛是瘦高个,曾经劳改过,没有职业,一生潦倒。他的老婆也在袜厂做工,这个面色苍白的可怜女人常常遭到丈夫毒打。倘若楼里突然哭喊声连天,多半是毛家叔叔在打老婆了,其结果往往是老婆被推下长长的楼梯,跌得满头是血。此后若干天里,人们会看见毛家婶婶头上裹着一块布。毛家伯伯同样打老婆,同样打得狠,只是比小毛打得少些。在挨打之后,两家的老婆始终服服帖帖,把挨打视为她们生活的正常组成部分。

在我的印象中,毛家伯伯对孩子很严厉,不苟言笑,毛家叔叔却是喜欢孩子的,见了面笑逐颜开,兴致好时还会带我上街玩。他待人热心,不过,有一回他帮的忙却使我父亲不太高兴。那一天,我把脑袋伸进床头的铁栏杆里玩,退不出来了,毛家叔叔闻讯赶来,用锤子把一根栏杆敲掉。父亲下班回家,见状责备毛家叔叔太笨,说既然能伸进去,就一定能退出来,怎么连这个道理都不懂。反正从此以后,我家的铁床就少了一根栏杆。

二毛家都多子女,现在我仍记得他们每一个人的名字。大毛家的大公子叫彩庭,年龄比我们大许多,在我上小学时就结婚了。他相貌堂堂,拍过一张化装成梁山伯的戏照,使我在心中崇拜了好一阵。他的婚礼在一家酒店举行,摆了一二十桌,在当时算得场面盛大。母亲背着父亲送五元钱礼金,带我们去参加了婚礼,目的当然是为了让我们饱餐一顿。老式婚礼有许多繁文缛节,新郎新娘不断地被领到每个稍有瓜葛的长辈前鞠躬,虽然当时我是一个孩子,也已发现他们越来越不耐烦,脸色渐渐阴沉。婚礼的高潮是拜天地,当司仪高声宣布之时,意外的事情发生了,人们发现新郎新娘不知了去向。大厅里一阵骚动,最后好像是从厕所里把他们找了出来,新郎脸色铁青,勉强三鞠躬了事。大人们说,新郎是新式人,不喜欢这些老式礼节。可是,结婚后不久,这个新式人也和他的父辈一样经常毒打那个当小学校长的妻子了。大毛家的二女儿叫彩虹,比我大两岁,父亲常开玩笑说要给我们两人订亲,使得我们见面时都有点忸怩。后来她的姐姐彩霞死于脑炎,她就继承了姐姐的婚姻,成了她的姐夫的妻子,据说这是浦东农村的一种习俗。

小毛家很穷,家里有两个男孩和我年龄相近,便成了我小时经常的玩伴。彩云比我大两岁,喜欢偷家里的东西卖掉。有一回,家里让他去一个地方办事,他约我同去。乘车时,他拿出一张五元整票买车票,我感到奇怪,问他有零钱为什么不用。他说,把整票找开,就可以谎报车费而留给自己一些钱了。这种做法是我怎么也想不到的,使我惊讶了很久。彩蜚比我小两岁,身上脸上永远脏兮兮的,总是拖着鼻涕,不时用舌头舔进嘴里。他曾认真地把他的一个重要发现告诉我,说鼻涕的味道很鲜美。

侯家路这座老楼里也许发生过许多故事,可是年幼的我知道得不多。在其余房客中,李家妈妈给我留下了较深的印象。穿过毛家用作车间的客厅,角落边有一扇门,门内就住着和蔼可亲的李家妈妈。她是一个漂亮的广东女人,弯弯的眼睛,薄薄的嘴唇,常常笑容可掬,露出雪白整齐的牙齿。她也爱打扮,总是描着眉涂着口红,这在新社会是很忌讳的。她的丈夫是一个比她年长得多的老先生,戴一副金丝眼镜,留着八字胡,听说是国民党的一个遗老,在一天夜里突然死了。李家妈妈没有孩子,非常喜欢我,有一回把我请到她房里,不知怎么款待我才好,最后是给我煮了一碗甜面条。也许出于对她的身世的猜疑,母亲不太赞成我们和她往来,可是我却不由自主地被她的妩媚笑容所吸引。我记得的另一个特别房客是一个单身男人,住在一楼的一间没有光线的小屋里。他也不是本地人,和谁都不来往,平时没有人注意他。有一天,他突然上吊了,楼里的居民为此议论了好些天。有一个小孩看见了现场,向我描述死者那一根拖出的长舌头。从此以后,上楼梯经过那间小屋门口时,我就会感到一阵恐怖。

小学五年级时,我家迁居了,侯家路的屋子由我的三舅和外婆续住。迁居后,因为我和姐姐仍读原来的学校,为了方便上学,我俩就和外婆一起继续住在侯家路,只在周末去新居与父母团聚。外婆很疼爱我们,天天给我们煮鸡血豆腐汤,问我们好不好吃。开始我挺爱吃,后来就腻了,但为了让她高兴,就总是回答好吃。她真的很高兴,屡次告诉母亲,说我最喜欢吃鸡血豆腐汤。结果,我吃了一年鸡血豆腐汤。小学毕业后,我也离开了侯家路。几年前,在房产开发的热潮中,上海老城的那些旧街旧屋被全部拆毁,世上不再有侯家路,也不再有那间藏着我的童年记忆的亭子间了。


三 上课爱做小动作

从记事起,我家就住在侯家路120号。不过,那不是我出生的地方,我出生在虹口区的一所房子里。母亲说,怀我的时候,抗战临近结束,日本飞机频繁轰炸上海,虹口是重点目标,窗外警报声和炸弹声不绝,使她处在极度的惊慌之中。也许正是这种特殊的胎教,造就了我的过于敏感的天性。母亲怀我时身体不好,分娩后没有奶水,我是靠奶粉养大的,因此体质也比较弱。我生下后不久,一家姓毛的邻居不慎失火,把整幢房子烧了。其后这个邻居投靠他的哥哥,把我家也介绍过去,于是我家搬到了侯家路,住进了他哥哥当二房东的住宅里

。事过十多年后,母亲还常常不胜怀念地说起虹口住宅的舒适,而对毛家的闯祸耿耿于怀。我是丝毫不记得我的诞生屋的情形了,受母亲情绪的感染,我总把它想象成一幢明亮宽敞的楼房,总之世上没有比它更美丽的房屋了。

侯家路位于上海东南角,属于邑庙区,后改称南市区。那里是上海的老城,窄小的街道纵横交错,路面用不规则的蜡黄色或青灰色大卵石铺成,街道两旁是低矮陈旧的砖房和木板房,紧紧地挤挨在一起。在当时的上海,有两个区最像贫民窟,一个是闸北区,另一个就是邑庙区。邑庙区靠近黄浦江,由于排水设施落后,每年暴雨季节,当黄浦江涨水的时候,那一带的街道上便会积起齐膝深的水,我们称作发大水。水是从阴沟里漫上来的,当然很脏,水面上窜跃着水蜘蛛。大人们自然觉得不便,但我们孩子们却像过节一样,一个个穿着木屐或赤着脚,兴高采烈地在脏水里蹚来蹚去。对于可怜的城市孩子来说,这是难得的和水亲近的机会。

上海老城区的黎明景象极具特色。每天清晨,天朦朦亮,便有人推着粪车边走边吆喊,家家户户提着马桶走出门来,把粪便倒进粪车,一时间街上臭气扑鼻,响起了一片用竹刷洗刷马桶的声音。一会儿,垃圾车来了,推车人玎玲玎玲地摇着手铃,家家户户又出来倒垃圾。街道就在这刷马桶声和铃铛声中醒来了。然后,女人们提着竹篮,围在街道边的菜摊旁讨价还价,一片喧哗声,开始了雷同而又热闹的一天。

走进侯家路某一扇临街的小门,爬上黢黑的楼梯,再穿过架在天井上方的一截小木桥,踏上一条窄窄的木走廊,我家便在走廊的顶头。那是一间很小的正方形屋子,只有几平方米,上海人称做亭子间。顶上是水泥平台,太阳一晒,屋里闷热异常。它实在太小了,放两张床和一张饭桌就没有了空余之地,父亲只得在旁边拼接出一间简易屋子,用作厨房。现在我完全无法想象,那么狭小的空间里是怎么住七口人的,但当时却丝毫不感到难以忍受,孩子的适应性实在是超乎想象的。

从街上看,120号是一扇小门,走进去却别有天地,其实是一座颇深的二层建筑,住着十多户人家。二楼主体部分基本归毛家使用,小木走廊上的几间小屋以及一楼的房屋则租给了其他房客。楼下住着几家湖北人,常聚在一起搓麻将赌钱,楼上的居民就向警察告发,因此楼上和楼下之间充满敌对情绪。夏天的夜晚,二楼的居民经常在屋顶的水泥平台上乘凉,毛家叔叔喜欢讲鬼故事,我每每听得毛骨悚然,不敢回屋睡觉。他还讲过一个徐伟长的故事,说是有一寡妇怀了孕,被告到官府,徐伟长断案,论定只是因为这女人与婆家人包括小叔子共用一个马桶,马桶内有精气而致孕,后来女人生下一无骨死胎,证明了断案正确。这当然是无稽之谈,但当时我头一回听到与性有关的谈论,似懂非懂,觉得很神秘。

毛家是浦东人,说话带浓重的浦东乡音。大毛是个胖子,一脸横肉,开了一家袜厂,车间就在楼梯边的大客厅里,七八个女工坐在手摇织机旁做工,满楼都听得见机器的咔嗒声。小毛是瘦高个,曾经劳改过,没有职业,一生潦倒。他的老婆也在袜厂做工,这个面色苍白的可怜女人常常遭到丈夫毒打。倘若楼里突然哭喊声连天,多半是毛家叔叔在打老婆了,其结果往往是老婆被推下长长的楼梯,跌得满头是血。此后若干天里,人们会看见毛家婶婶头上裹着一块布。毛家伯伯同样打老婆,同样打得狠,只是比小毛打得少些。在挨打之后,两家的老婆始终服服帖帖,把挨打视为她们生活的正常组成部分。

在我的印象中,毛家伯伯对孩子很严厉,不苟言笑,毛家叔叔却是喜欢孩子的,见了面笑逐颜开,兴致好时还会带我上街玩。他待人热心,不过,有一回他帮的忙却使我父亲不太高兴。那一天,我把脑袋伸进床头的铁栏杆里玩,退不出来了,毛家叔叔闻讯赶来,用锤子把一根栏杆敲掉。父亲下班回家,见状责备毛家叔叔太笨,说既然能伸进去,就一定能退出来,怎么连这个道理都不懂。反正从此以后,我家的铁床就少了一根栏杆。

二毛家都多子女,现在我仍记得他们每一个人的名字。大毛家的大公子叫彩庭,年龄比我们大许多,在我上小学时就结婚了。他相貌堂堂,拍过一张化装成梁山伯的戏照,使我在心中崇拜了好一阵。他的婚礼在一家酒店举行,摆了一二十桌,在当时算得场面盛大。母亲背着父亲送五元钱礼金,带我们去参加了婚礼,目的当然是为了让我们饱餐一顿。老式婚礼有许多繁文缛节,新郎新娘不断地被领到每个稍有瓜葛的长辈前鞠躬,虽然当时我是一个孩子,也已发现他们越来越不耐烦,脸色渐渐阴沉。婚礼的高潮是拜天地,当司仪高声宣布之时,意外的事情发生了,人们发现新郎新娘不知了去向。大厅里一阵骚动,最后好像是从厕所里把他们找了出来,新郎脸色铁青,勉强三鞠躬了事。大人们说,新郎是新式人,不喜欢这些老式礼节。可是,结婚后不久,这个新式人也和他的父辈一样经常毒打那个当小学校长的妻子了。大毛家的二女儿叫彩虹,比我大两岁,父亲常开玩笑说要给我们两人订亲,使得我们见面时都有点忸怩。后来她的姐姐彩霞死于脑炎,她就继承了姐姐的婚姻,成了她的姐夫的妻子,据说这是浦东农村的一种习俗。

小毛家很穷,家里有两个男孩和我年龄相近,便成了我小时经常的玩伴。彩云比我大两岁,喜欢偷家里的东西卖掉。有一回,家里让他去一个地方办事,他约我同去。乘车时,他拿出一张五元整票买车票,我感到奇怪,问他有零钱为什么不用。他说,把整票找开,就可以谎报车费而留给自己一些钱了。这种做法是我怎么也想不到的,使我惊讶了很久。彩蜚比我小两岁,身上脸上永远脏兮兮的,总是拖着鼻涕,不时用舌头舔进嘴里。他曾认真地把他的一个重要发现告诉我,说鼻涕的味道很鲜美。

侯家路这座老楼里也许发生过许多故事,可是年幼的我知道得不多。在其余房客中,李家妈妈给我留下了较深的印象。穿过毛家用作车间的客厅,角落边有一扇门,门内就住着和蔼可亲的李家妈妈。她是一个漂亮的广东女人,弯弯的眼睛,薄薄的嘴唇,常常笑容可掬,露出雪白整齐的牙齿。她也爱打扮,总是描着眉涂着口红,这在新社会是很忌讳的。她的丈夫是一个比她年长得多的老先生,戴一副金丝眼镜,留着八字胡,听说是国民党的一个遗老,在一天夜里突然死了。李家妈妈没有孩子,非常喜欢我,有一回把我请到她房里,不知怎么款待我才好,最后是给我煮了一碗甜面条。也许出于对她的身世的猜疑,母亲不太赞成我们和她往来,可是我却不由自主地被她的妩媚笑容所吸引。我记得的另一个特别房客是一个单身男人,住在一楼的一间没有光线的小屋里。他也不是本地人,和谁都不来往,平时没有人注意他。有一天,他突然上吊了,楼里的居民为此议论了好些天。有一个小孩看见了现场,向我描述死者那一根拖出的长舌头。从此以后,上楼梯经过那间小屋门口时,我就会感到一阵恐怖。

小学五年级时,我家迁居了,侯家路的屋子由我的三舅和外婆续住。迁居后,因为我和姐姐仍读原来的学校,为了方便上学,我俩就和外婆一起继续住在侯家路,只在周末去新居与父母团聚。外婆很疼爱我们,天天给我们煮鸡血豆腐汤,问我们好不好吃。开始我挺爱吃,后来就腻了,但为了让她高兴,就总是回答好吃。她真的很高兴,屡次告诉母亲,说我最喜欢吃鸡血豆腐汤。结果,我吃了一年鸡血豆腐汤。小学毕业后,我也离开了侯家路。几年前,在房产开发的热潮中,上海老城的那些旧街旧屋被全部拆毁,世上不再有侯家路,也不再有那间藏着我的童年记忆的亭子间了。


四 不是老师的宠儿

在某一个节日,我去我女儿的幼儿园看孩子们表演。有的节目只有少数孩子上场,演出时,其余孩子都睁大眼睛注视着,眼中射出羡慕的光芒,我的女儿和另一个小女孩情不自禁地在场下做起了节目中的动作。我默默看着,意识到在孩子们眼里,被老师选中是何等的光荣。我想起了我小时候在这方面遭到的挫折。上小学不久,有一次我被老师选中参加节日的演出。那是一个表演唱,演出时,几个孩子围成一个圈,一边唱“康玲玲康玲玲骑马到北京”,一边转圈子作骑马状。那天我特意穿了一双新皮鞋,不争气的是,刚走了几步,鞋带就

松了,我弯身系鞋带,别人只好也停下来。我怎么也系不上,老师便上台来帮我系。一会儿另一只鞋的鞋带又松了,节目再次被打断,老师又上台,但不是帮我系鞋带,而是拉着我的手把我带下了台。从此以后,演节目再没有我的份了,每逢节日会演,我就深感自卑。

我也曾经为不能加入少先队而伤心。那时候入队必须满九岁,三年级时班上建队,大多数同学在同一天戴上了红领巾,我因为不够年龄而被排除在外。那一天放学后,我走在街上,周围都是红领巾,我的胸前空空的,感到特别羞愧,甚至不好意思回家见我的姐姐,因为她也是红领巾。当时少先队有一个规定,队员在街上迎面相遇要互敬队礼,每看见这个情景,我心里就羡慕得不得了。那一年的时间过得格外慢,好不容易盼来了入队的一天,才觉得能抬起头来了。我无比自豪,戴着红领巾一口气跑回家,满以为父母和姐姐也会表示惊喜,不料他们毫无反应。

这类事情在我现在看来当然小得不能再小,但在一个孩子眼里却是十足的大事。我一再发现,孩子对于荣誉极其敏感,那是他们最看重的东西。可是,由于尚未建立起内心的尺度,他们就只能根据外部的标志来判断荣誉。在孩子面前,教师不论智愚都能够成为权威,靠的就是分配荣誉的权力。我是一个很不自信的人,在相当程度上也许可以溯因于小时候极少分配到荣誉。孩子越是年幼,就越迷信老师的权威,这是一个无法省略的阶段。我这样一个看破身份的人,当年还不是把老师的宠儿视为英雄。

当时班上同学中,我最佩服的两个人,一个是中队长郁华,一个是大队长陈心田。郁华是一个听话的小姑娘,学习很用功,经常受老师表扬,虽然长相平常,在我眼里却是一尊小偶像。课余活动跳集体舞时,一个打扮得像洋娃娃的班上年龄最小的女生总喜欢找我,但我看不上她,心里念着郁华,可惜郁华又看不上我,她多半是找陈心田。陈心田是全校学生第一人,班上男生女生都崇拜他。他脸上有一对小酒窝,模样很可爱。他倒不是小绵羊型的学生,凭着强烈的优越感,他时而会对老师耍脾气。有一回,他发很大的脾气,把大队长标志摔在地上,表示辞职不干了,老师只得好言劝慰,越发增添了他的威风,使我们都相信缺了陈心田就办不成少先队。

毕业那一年,陈心田背着老师玩了一个大游戏。他把班上多数男生组织起来,给每人封职,自己当军长,其余人依次为较低的职务,直至连长排长。惟独一个年龄最大的男生,功课不好,擅长打架,却被他封为总司令。当时我不理解他为什么要这样做,现在想来,他这一着颇有心机,用虚名稳住这个男生,又用这个傀儡镇住众人,他自己就可以放心做实际上的司令了。官职明显是根据与他关系的亲疏分配的,等级又一目了然,很快就引起了矛盾。于是,他宣布撤消原来的任命,大致按照军队机关的职务重新任命,诸如科长、参谋之类,不易看出官职大小,用这个办法基本平息了风波。那些日子里,他的家变成了司令部,上门请示汇报的人川流不息。我远非他的亲信,不管他怎么玩花样,我的职务都不大,对此我心里是清楚的。和我要好的两个男生也都任职卑微,于是我们决定自己成立一个秘密组织,同时继续潜伏在陈心田的组织中。至于潜伏在那里做什么,我们根本不知道。我记得我好几次心怀鬼胎地爬上陈家小木楼梯,试图去刺探情报,结果总是在请示了一件无关紧要的事之后,一无所获而归。这个游戏占据了我们几乎全部的课外兴趣和时间,终于被老师发现,勒令终止。

我最要好的小学同学叫黄万春,我们性格相近,都好静。在班上,他也是一个没有风头可出的学生。他出的唯一一次风头是,陆老师在课堂上批评他不用功,接着说如果他用功,会是全班成绩最好的。放学后,我们常在一起做作业,然后画画、看小人书、下象棋。活动地点基本上在我家里,去他家要趁他母亲不在,因为她太爱整洁,规矩太多,不欢迎别的孩子。受他外婆的影响,他有一点儿信佛,向我传授心得说,如果在马路上丢失了东西,只要默诵阿弥陀佛,就一定能找回来。我听了试过一下,却无效。我有另一种迷信心理,走有图案的马路时特别小心不踩线,觉得踩了就不吉利。快毕业时,黄万春没有报考中学,因为他的父亲准备接全家去香港。毕业后的那个暑假里,我们都感到依依不舍。有一天,我带他去看我已经考上的那所中学,假期里关着校门,我俩隔着篱笆朝里窥看,看见操场和操场尽头的一排教室,相视惊叹真大啊,其实那是一所很普通的中学。我最后一次去他家里,看见一个戴黑边眼镜的斯文男子,正在忙碌地收拾行装。那是他的父亲,全家日内就要动身了。他家楼下有一个制造麻将和筷子的小作坊,他经常从那里得到一些象牙或塑料边料,在我眼里全是宝贝,这时他都慷慨地送给了我。我揣着这些宝贝,在街角和他挥手相别。后来我们一直通信,他去纽约读大学后,我们仍通过他在香港的家人互转信件,直到文化大革命爆发才断了联系。


五 为释迦牟尼流泪

在某一个节日,我去我女儿的幼儿园看孩子们表演。有的节目只有少数孩子上场,演出时,其余孩子都睁大眼睛注视着,眼中射出羡慕的光芒,我的女儿和另一个小女孩情不自禁地在场下做起了节目中的动作。我默默看着,意识到在孩子们眼里,被老师选中是何等的光荣。我想起了我小时候在这方面遭到的挫折。上小学不久,有一次我被老师选中参加节日的演出。那是一个表演唱,演出时,几个孩子围成一个圈,一边唱“康玲玲康玲玲骑马到北京”,一边转圈子作骑马状。那天我特意穿了一双新皮鞋,不争气的是,刚走了几步,鞋带就

松了,我弯身系鞋带,别人只好也停下来。我怎么也系不上,老师便上台来帮我系。一会儿另一只鞋的鞋带又松了,节目再次被打断,老师又上台,但不是帮我系鞋带,而是拉着我的手把我带下了台。从此以后,演节目再没有我的份了,每逢节日会演,我就深感自卑。

我也曾经为不能加入少先队而伤心。那时候入队必须满九岁,三年级时班上建队,大多数同学在同一天戴上了红领巾,我因为不够年龄而被排除在外。那一天放学后,我走在街上,周围都是红领巾,我的胸前空空的,感到特别羞愧,甚至不好意思回家见我的姐姐,因为她也是红领巾。当时少先队有一个规定,队员在街上迎面相遇要互敬队礼,每看见这个情景,我心里就羡慕得不得了。那一年的时间过得格外慢,好不容易盼来了入队的一天,才觉得能抬起头来了。我无比自豪,戴着红领巾一口气跑回家,满以为父母和姐姐也会表示惊喜,不料他们毫无反应。

这类事情在我现在看来当然小得不能再小,但在一个孩子眼里却是十足的大事。我一再发现,孩子对于荣誉极其敏感,那是他们最看重的东西。可是,由于尚未建立起内心的尺度,他们就只能根据外部的标志来判断荣誉。在孩子面前,教师不论智愚都能够成为权威,靠的就是分配荣誉的权力。我是一个很不自信的人,在相当程度上也许可以溯因于小时候极少分配到荣誉。孩子越是年幼,就越迷信老师的权威,这是一个无法省略的阶段。我这样一个看破身份的人,当年还不是把老师的宠儿视为英雄。

当时班上同学中,我最佩服的两个人,一个是中队长郁华,一个是大队长陈心田。郁华是一个听话的小姑娘,学习很用功,经常受老师表扬,虽然长相平常,在我眼里却是一尊小偶像。课余活动跳集体舞时,一个打扮得像洋娃娃的班上年龄最小的女生总喜欢找我,但我看不上她,心里念着郁华,可惜郁华又看不上我,她多半是找陈心田。陈心田是全校学生第一人,班上男生女生都崇拜他。他脸上有一对小酒窝,模样很可爱。他倒不是小绵羊型的学生,凭着强烈的优越感,他时而会对老师耍脾气。有一回,他发很大的脾气,把大队长标志摔在地上,表示辞职不干了,老师只得好言劝慰,越发增添了他的威风,使我们都相信缺了陈心田就办不成少先队。

毕业那一年,陈心田背着老师玩了一个大游戏。他把班上多数男生组织起来,给每人封职,自己当军长,其余人依次为较低的职务,直至连长排长。惟独一个年龄最大的男生,功课不好,擅长打架,却被他封为总司令。当时我不理解他为什么要这样做,现在想来,他这一着颇有心机,用虚名稳住这个男生,又用这个傀儡镇住众人,他自己就可以放心做实际上的司令了。官职明显是根据与他关系的亲疏分配的,等级又一目了然,很快就引起了矛盾。于是,他宣布撤消原来的任命,大致按照军队机关的职务重新任命,诸如科长、参谋之类,不易看出官职大小,用这个办法基本平息了风波。那些日子里,他的家变成了司令部,上门请示汇报的人川流不息。我远非他的亲信,不管他怎么玩花样,我的职务都不大,对此我心里是清楚的。和我要好的两个男生也都任职卑微,于是我们决定自己成立一个秘密组织,同时继续潜伏在陈心田的组织中。至于潜伏在那里做什么,我们根本不知道。我记得我好几次心怀鬼胎地爬上陈家小木楼梯,试图去刺探情报,结果总是在请示了一件无关紧要的事之后,一无所获而归。这个游戏占据了我们几乎全部的课外兴趣和时间,终于被老师发现,勒令终止。

我最要好的小学同学叫黄万春,我们性格相近,都好静。在班上,他也是一个没有风头可出的学生。他出的唯一一次风头是,陆老师在课堂上批评他不用功,接着说如果他用功,会是全班成绩最好的。放学后,我们常在一起做作业,然后画画、看小人书、下象棋。活动地点基本上在我家里,去他家要趁他母亲不在,因为她太爱整洁,规矩太多,不欢迎别的孩子。受他外婆的影响,他有一点儿信佛,向我传授心得说,如果在马路上丢失了东西,只要默诵阿弥陀佛,就一定能找回来。我听了试过一下,却无效。我有另一种迷信心理,走有图案的马路时特别小心不踩线,觉得踩了就不吉利。快毕业时,黄万春没有报考中学,因为他的父亲准备接全家去香港。毕业后的那个暑假里,我们都感到依依不舍。有一天,我带他去看我已经考上的那所中学,假期里关着校门,我俩隔着篱笆朝里窥看,看见操场和操场尽头的一排教室,相视惊叹真大啊,其实那是一所很普通的中学。我最后一次去他家里,看见一个戴黑边眼镜的斯文男子,正在忙碌地收拾行装。那是他的父亲,全家日内就要动身了。他家楼下有一个制造麻将和筷子的小作坊,他经常从那里得到一些象牙或塑料边料,在我眼里全是宝贝,这时他都慷慨地送给了我。我揣着这些宝贝,在街角和他挥手相别。后来我们一直通信,他去纽约读大学后,我们仍通过他在香港的家人互转信件,直到文化大革命爆发才断了联系。


六 万竹街和城隍庙

离紫金小学不远,有一条著名的小街叫万竹街。我说它著名,是对住在那一带的孩子们而言。当时在我们小学生中间时兴搜集火柴商标,万竹街是最兴旺的交易场所。一走上这条街,就可以看到孩子们熙熙攘攘,手里拿着各色火柴商标,边走边喊:“换吗?换吗?”交换时必须小心,因为有些人用别种商标冒充火柴商标,我就上过当。街上还有一些摊贩,其中数一个老头出售的品种最多,生意也最火,我常在他的摊旁留连。普通的商标很便宜,一分钱能买一沓,精美的或罕见的要几分钱一张,这在当时的我看来算很贵了。这个老头允许

用别的东西交换,我家里有几副象牙麻将,都被我陆续换光了。当时我搜集了一百多种商标,有从火柴盒上揭下的,但大多是崭新的,并且在日常用的火柴盒上见不到,可能直接来自各地大小火柴厂,也可能是专为搜集而印制的。

在更小的年龄,我搜集的是糖果包装纸,除自己吃后留下的外,大量的也是崭新的未使用过的。小时候我还集过邮,但成绩平平,半途而废。儿时的搜集只是一种游戏,与成人的收藏是两回事,后者混合着恋物癖、占有欲和虚荣心。我这么说并无贬低之意,收藏恰恰是这些欲望的最天真无邪的满足方式。也许我的这些欲望不够强烈,也许它们有了别的满足途径,总之在成年以后,我没有养成任何一种收藏的雅好。

在我小时候,除了万竹街,另一个使我流连忘返的地方是城隍庙。城隍庙是上海老城的中心,离我家很近,走几分钟就能到达。那里非常热闹,摆着五花八门的售货摊子,有卖蟋蟀、金鱼、乌龟、鸟等小生物的,也有卖各种小玩具和零食的,是孩子们的乐园。过年时尤其热闹,像赶庙会一样,平时看不到的商品都摆出来了,人声、鞭炮声、吹气球的哨声、扯铃的声音响成一片。逛城隍庙是我们每年的必有节目,不逛一下,就觉得不像过年。

饲养和搜集是孩子们的两种普遍爱好,它们也许分别代表了人的自然天性和历史天性。对于我来说,万竹街是搜集的圣地,城隍庙是饲养的天堂。我小时养过金鱼、蝌蚪、蟋蟀,最喜欢养的是蚕。当时许多孩子都喜欢养蚕,我们亲昵地把蚕叫做蚕宝宝。每年春季,在城隍庙可以买到刚孵化出来的幼蚕,我一定会买一些回来,养在纸盒里。桑叶也是要买的,一分钱可以买一小把,隔一两天换一次新鲜的。伺弄蚕宝宝,每天都有需要关心的事,每天都有惊喜。看它们辛勤地蚕食,一点点长大,身体逐渐透亮,用稻草搭一座小山,看它们爬上去吐丝作茧,这个过程真是其乐无穷。茧子由薄变厚,开始时像纱帐,仍能看见蚕在里面忙碌,渐渐就看不见了。美好的时光到此结束,因为此后必须耐心等待,直到有一天,茧上出现了一小缺口,逐渐扩大,蛾破茧而出。接下来就更没有意思了,蛾们的必然命运是交配,产卵,死去。虽然我总是把卵保存到第二年春季,但它们从来没有孵化成蚕宝宝。

在城隍庙还能买到一种米粒大小的甲虫,名叫养虫。其实我只知其发音,我揣摩是营养的养字,因为据说这种小虫是大补,而它们也专吃莲子、红枣等滋补食品。吃这种小虫的方法很特别,抓一把活活放进嘴里,让它们自己顺着咽喉和食道爬到腹中。我们班上真有同学这样吃过,我可不敢。我只是养着玩,上课时把小纸盒搁在课桌里,不时偷偷打开盖子看它们一眼。它们有惊人的繁殖力,弄几只放在那种装针剂的小纸盒里,几天后就是满满一盒了。养这种小虫的最大乐趣就在这里,看它们的数量像变魔术似地日新月异。

解放初,城隍庙口上有一家剧团,专门演大头小头戏。毛家叔叔认识守门人,带我进去观看过一回。场地很小,没有舞台,也没有座位,观众都站着看。所谓演员,其实是三个畸形人。一个侏儒女人,头极大,相当于正常人的两倍。两个男人是兄弟,头极小,相当于正常人的一半。他们都穿着花衣服,脸上抹浓彩,在锣鼓声中咿咿呀呀乱唱一气。不多久,这个剧团被解散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小动物园,展出双头蛇之类怪物。后来我多次见到那一对小头兄弟,发现他们也住在侯家路,据说已经安排了正当的工作。

城隍庙现在仍是上海的一个热闹场所,那里有九曲桥和苏州式园林豫园,有许多传统小吃店和特色小商场。但是,庙早已拆除,如同今天许多地名一样,城隍庙已经名不副实。在我小时候,庙是完好无损的,而且长年燃着香烛,烟雾缭绕。庙分二层,有好几进,供着来历不同的众多神像。一楼是阳间,儒佛兼收并蓄,有玉皇也有观音,当然有城隍老爷,还有刘备、诸葛亮、关公之类。二楼是阴司,光线特别暗,展示下油锅之类阴森的地狱景象,角落里藏着拖长舌的白无常和黑无常。我经常进庙里玩,心情恐惧而兴奋,一旦踏进去又后悔,目不敢旁视,硬着头皮穿过一个个烛光昏暗的殿堂,魂飞魄散地从另一个门口逃出来。直到搬离侯家路后,长达二十年之久,我经常做同一个梦,梦见自己在庙里迷路,被无数神像包围,殿堂一间连着一间,仿佛没有尽头,怎么也找不到出口,最后在惊恐中醒来。


七 街头的娱乐

身为比较贫困家庭的孩子,我与高雅的娱乐基本无缘。我的娱乐场所在街头。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我多半会看到一点好玩的东西。

最常见的是木偶戏。一个衣着破烂的外乡人,不一定是同一个人,背着一套简陋的道具在街上走,孩子们便陆续聚集起来,尾随在他身后。尾随的孩子多了,他就停下来,准备开演。一个木架,下面遮着布帘,上面如一只敞开的木箱,那就是舞台了,卖艺人躲在布帘后

操纵木偶。他口含哨子,吹着单一的调子配合木偶的动作。戏的内容千篇一律,不外是武松打虎或老虎追乌龟之类。然而,我遇见了必看,百看不厌。演出结束后,卖艺人照例要向小观众们收钱,也照例所得甚少或一无所获。还经常有坏孩子欺负他,在演出时朝舞台里扔石子,几乎必定要落到他头上。这时他会撩开帘子,钻出脑袋,气恼地左右察看,企图找出凶手。当然找不出,他便没有目标地胡乱骂几句,接着再演。坏孩子又扔,最后他只得背起家当走路。

耍猴戏也是经常遇见的,耍猴人让猴子表演爬杆、取物、作揖等动作,然后让它托着铜锣向观众讨钱。我听说在训练时猴子常遭痛打,因而虽然情不自禁要看,但心里恨耍猴人,对猴子则满怀同情。有时还遇见卖唱的,往往是一个小姑娘唱,一个成年男人拉二胡伴奏。在观看时,我脑中会编织一个相同的故事,想象那个男人是坏人,我变成一个勇士,把眼前这个与我年龄相仿的可怜的小姑娘救出火坑。

那时候,上海街头到处有走街穿巷的小贩,并且许多是以孩子为对象的。他们肩挑不同的家什,各操一门手艺。有一种是用烧融的糖水飞快浇出一个图案,比如花卉、人或动物,凝固了像一张糖制的剪纸,下面粘一支小竹棒,以便让孩子举在手里。这种小贩一般都携带一个赌博用的小型轮盘,一分钱转一次,赢了才能得到一幅糖图,输了只能得到一个小糖块。此外还有炒白果的,烤鱿鱼的,捏面人的,打弹子的,套圈的,等等。我一般是看热闹,但有时也忍不住要花掉零用钱。大人们想象不到,这些小贩用随身携带的炉火炒出的白果有多么嫩,烤出的鱿鱼有多么香。

熟识的孩子聚在一起,就会在路边或院子里玩小小的赌博。比如打弹子,就是现在跳棋上用的那种小玻璃球,用拇指和食指贴近地面弹出,如果击中了对方的那一颗,便可赢到手。我不善弹,所以不爱玩这种游戏。我常玩的是刮香烟牌子。我不知道为什么叫香烟牌子,其实那是印着彩色连环画的硬纸片,一张张剪开来,我们便用来玩耍。办法是刮(刮风的刮),甲的一张放在地上,乙把自己的一张用力拍向它近旁,依靠扇起的风使它翻一个面,或者贴近地面轻轻滑向它,插入它的下面,这样都算赢,就可以赢得一张。为了使香烟牌子变得平整,不易被刮翻或插入,我们就用油将它们浸渍。浸渍得好的香烟牌子往往屡战不败,就专门被用来作战,滚打得乌黑发亮。在孩子们眼里,这肮脏的模样是战绩和威力的象征,对之几乎要生出敬畏之心。

虽然我常在街上玩耍,但我毕竟是小学生,每天要上课,课余多数时间也还呆在家里,这把我和那些“野孩子”区别开来了。父亲是不准我们和“野孩子”玩的。可是,有一阵,我迷上了一个“野孩子”。那是一个大男孩,一到入夜时分,他便举着一大把商标纸,吆喊着在街上边跑边撒,招引一群小屁孩跟在他后面抢捡。我加入了这支小屁孩的队伍。他显然很喜欢我,自从我出现后,他停止了奔撒,把商标纸直接送给了我。后来他经常带我去他家里,他家开着一爿五金厂,他自己也是厂里的徒工,每次他都送给我一些五金配件玩。父亲发现我与他的来往后,竭力阻止,说他是街头小流氓。我向父亲保证他是一个好人,父亲便让我带他来家里,想亲自考察一下。这个大男孩忸怩了好一会儿,才鼓起勇气跟我上楼。父亲靠在床上,问了他一些问题,又作了一番劝诫,无非是要他求上进,好好读书,别在街头胡耍。几星期后,我遇见他,他高兴地告诉我,他已经进了夜校。


八 最快活的日子在乡下

身为比较贫困家庭的孩子,我与高雅的娱乐基本无缘。我的娱乐场所在街头。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我多半会看到一点好玩的东西。

最常见的是木偶戏。一个衣着破烂的外乡人,不一定是同一个人,背着一套简陋的道具在街上走,孩子们便陆续聚集起来,尾随在他身后。尾随的孩子多了,他就停下来,准备开演。一个木架,下面遮着布帘,上面如一只敞开的木箱,那就是舞台了,卖艺人躲在布帘后

操纵木偶。他口含哨子,吹着单一的调子配合木偶的动作。戏的内容千篇一律,不外是武松打虎或老虎追乌龟之类。然而,我遇见了必看,百看不厌。演出结束后,卖艺人照例要向小观众们收钱,也照例所得甚少或一无所获。还经常有坏孩子欺负他,在演出时朝舞台里扔石子,几乎必定要落到他头上。这时他会撩开帘子,钻出脑袋,气恼地左右察看,企图找出凶手。当然找不出,他便没有目标地胡乱骂几句,接着再演。坏孩子又扔,最后他只得背起家当走路。

耍猴戏也是经常遇见的,耍猴人让猴子表演爬杆、取物、作揖等动作,然后让它托着铜锣向观众讨钱。我听说在训练时猴子常遭痛打,因而虽然情不自禁要看,但心里恨耍猴人,对猴子则满怀同情。有时还遇见卖唱的,往往是一个小姑娘唱,一个成年男人拉二胡伴奏。在观看时,我脑中会编织一个相同的故事,想象那个男人是坏人,我变成一个勇士,把眼前这个与我年龄相仿的可怜的小姑娘救出火坑。

那时候,上海街头到处有走街穿巷的小贩,并且许多是以孩子为对象的。他们肩挑不同的家什,各操一门手艺。有一种是用烧融的糖水飞快浇出一个图案,比如花卉、人或动物,凝固了像一张糖制的剪纸,下面粘一支小竹棒,以便让孩子举在手里。这种小贩一般都携带一个赌博用的小型轮盘,一分钱转一次,赢了才能得到一幅糖图,输了只能得到一个小糖块。此外还有炒白果的,烤鱿鱼的,捏面人的,打弹子的,套圈的,等等。我一般是看热闹,但有时也忍不住要花掉零用钱。大人们想象不到,这些小贩用随身携带的炉火炒出的白果有多么嫩,烤出的鱿鱼有多么香。

熟识的孩子聚在一起,就会在路边或院子里玩小小的赌博。比如打弹子,就是现在跳棋上用的那种小玻璃球,用拇指和食指贴近地面弹出,如果击中了对方的那一颗,便可赢到手。我不善弹,所以不爱玩这种游戏。我常玩的是刮香烟牌子。我不知道为什么叫香烟牌子,其实那是印着彩色连环画的硬纸片,一张张剪开来,我们便用来玩耍。办法是刮(刮风的刮),甲的一张放在地上,乙把自己的一张用力拍向它近旁,依靠扇起的风使它翻一个面,或者贴近地面轻轻滑向它,插入它的下面,这样都算赢,就可以赢得一张。为了使香烟牌子变得平整,不易被刮翻或插入,我们就用油将它们浸渍。浸渍得好的香烟牌子往往屡战不败,就专门被用来作战,滚打得乌黑发亮。在孩子们眼里,这肮脏的模样是战绩和威力的象征,对之几乎要生出敬畏之心。

虽然我常在街上玩耍,但我毕竟是小学生,每天要上课,课余多数时间也还呆在家里,这把我和那些“野孩子”区别开来了。父亲是不准我们和“野孩子”玩的。可是,有一阵,我迷上了一个“野孩子”。那是一个大男孩,一到入夜时分,他便举着一大把商标纸,吆喊着在街上边跑边撒,招引一群小屁孩跟在他后面抢捡。我加入了这支小屁孩的队伍。他显然很喜欢我,自从我出现后,他停止了奔撒,把商标纸直接送给了我。后来他经常带我去他家里,他家开着一爿五金厂,他自己也是厂里的徒工,每次他都送给我一些五金配件玩。父亲发现我与他的来往后,竭力阻止,说他是街头小流氓。我向父亲保证他是一个好人,父亲便让我带他来家里,想亲自考察一下。这个大男孩忸怩了好一会儿,才鼓起勇气跟我上楼。父亲靠在床上,问了他一些问题,又作了一番劝诫,无非是要他求上进,好好读书,别在街头胡耍。几星期后,我遇见他,他高兴地告诉我,他已经进了夜校。


九 乖孩子的劣迹

我从小好静不好动,也不善于交往。这一点像母亲,她非常静,可以一整天不出门,一整天没有一点声音。父亲是喜欢交往的,时常带着我去亲戚、朋友、同事那里走动,还经常主办朋友间的聚餐。聚餐一般在我家,由父亲掌勺,他有一手好厨艺。因为是凑份子,母亲和我们都不能上桌,所以我不喜欢父亲办聚餐的日子。

小时候去作客,大人们常常夸我乖。我真是够乖的。我的乖一开始可能源于怕羞,因为

怕羞而只好约束自己,后来却更多是受大人们夸奖的约束了,竭力要保持他们眼中的乖孩子形象。大约还是父亲在新新公司的时候,我才四五岁吧,父亲带我参加一个同事的婚礼,新娘披着婚纱,叔叔阿姨们朝她身上抛五颜六色的纸屑,撒得满地都是。我心里惋惜极了,这么漂亮的纸屑给我玩多好,我很想对他们说,可就是不敢。后来,父亲又带我参加我的一个远房堂兄的婚礼,新郎新娘很喜欢我,把我带进新房,抱到一张椅子上,给我吃糖。有一颗糖滚到角落里去了,我多么想去捡啊,可是,我双脚悬空坐在椅子上,听着新郎新娘的赞美,就是没好意思下地。母亲用她自己的一件红绸棉袄给我改做了一件小棉袄,我不肯穿,有一次终于还是穿上了,跟着父亲去大伯父家。我知道一个男孩穿大红衣服是可羞的,便躲在父亲的背后,于是愈加受到了大伯父和堂兄的取笑。

我想我生性还是比较老实的,在跟父亲作客的经历中,有一个很小的事例。那是在他工作的税务局里,他的一个同事也带来了自己的孩子,一个伯伯给我们每人一小包白糖,我们俩就躲在职工宿舍的一间空屋里玩起了过家家。其结果是,我的那一份白糖基本上都转移到了他的手中,吞进了他的肚里。

我的性情似乎更接近女孩子。小时候看连环画,上海人称作小人书,我喜欢的多是红楼、西厢、聊斋一类才子佳人内容的,不喜欢三国、水浒一类英雄好汉内容的,并且因此被熏陶得柔肠百结。不过,我绝无性别错位的心理,我始终是站在才子的位置上倾心于佳人。父母偶尔带我们去戏院看戏,台上演着才子佳人戏,我就自作多情得不行。我清楚地记得,有一回,在上海大世界的一个剧场,我目不转睛地盯着台上那位佳人,心中充满不可思议的冲动,想挤到台前去,让她看见我,注意我。有时候,我自以为佳人的眼神与我相遇了,在对我眉目传情,她的唱词都是向我而发,便感到无比甜蜜。散场后,我怅然若失,好几天缓不过来。

在家里,我比姐姐受宠得多,同时也比她心眼多得多,坏得多。她从小非常忠厚,而我却比较自私。有一回,她向我提一个问题:“如果愿望可以随意满足,你最想要什么?”我立刻回答说钱。我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有了钱,我想要什么都可以买到了。她的回答是睡觉,因为睡着了就可以忘记一切苦恼。这个回答使我十分不解,我心想:你想睡觉现在就可以睡,用得着作为特别的愿望提出来吗?也许她是从某一本书中读来的,我不得而知,但至少我的回答证明了我当时的境界之平庸。

还有一件事是我终身难忘的。有一回,我和姐姐都养金鱼,每人两条,各养在一只小碗里。不几天,我的金鱼都死了,再去买两条,又都死了,而她的两条始终活泼。强烈的嫉妒使我失去自制,干下了可耻的勾当。趁没有人时,我走近她的小碗,心脏砰砰乱跳,捞起那两条鱼,紧紧握在手心里,估计它们死了,才放回碗中。没想到它们翻了几个筋斗,又游了起来。一不做,二不休,我把它们放进开水,再放回碗中。姐姐当然做梦也不会想到事情的真相,她发现她的金鱼也死了,只是叹息了一声,又出去玩了。现在她肯定早忘记小时候养金鱼这回事了,但我永远记得她的那两条金鱼,一条是红的,一条是黑的。这件事使我领教了嫉妒的可怕力量,它甚至会驱使一个孩子做出疯狂的事。

上小学时,我还偷过同学的东西,共有两次。一个男生把一件玩具带到教室里,是一只上了发条会跳的青蛙。看着他玩,我羡慕极了,我从来不曾有过这样可爱的玩具。我想象如果我有这一只青蛙,我该多么幸福。这个想象使我激动万分,终于在一天课后,我从那个男生的课桌里偷走了这一只青蛙。回家后,我只能藏着偷偷玩,不久就把它玩坏了。另一次是偷书。班上的同学把自己的图书凑起来,放在一只箱子里,办起了一个小小图书馆。我从中借了一本题为《铁木的故事》的书,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喜欢恶作剧的男孩,诸如把苍蝇包在包子里给人吃之类。我一边看,一边笑个不停。我实在太想拥有这本有趣的书了,还掉后就又把它偷了出来。

现在我交代自己童年时的这些“罪行”,并不是要忏悔。我不认为这些“罪行”具有道德含义。我是在分析童年的我的内在状态。作为一个内向的孩子,我的发展存在着各种不同的可能性。如果一个孩子足够天真,他做坏事的心情是很单纯的,兴奋点无可救药地聚焦在那件事上,心情当然紧张,但没有罪恶感。我庆幸我的偶尔不轨未被发现,否则几乎必然会遭到某种打击和屈辱,给我的生长造成阴影。这就好像一个偶尔犯梦游症的人,本来他的病完全可以自愈,可是如果叫醒他就会发生严重后果。


十 广场一角的大院

许多年前,在上海人民广场的西南角,有一个围着黑色竹篱笆的大院,门牌号为黄陂北路184号。院子里有几栋二层小楼,解放前是赛马场老板的房产,而人民广场这一带原是赛马场的地盘。解放后,这位瞿姓老板的财产被剥夺,他一家人租居在其中一栋小楼的第二层,其余房子分配给了别的住户。除小楼外,院里还盖了许多简易的茅草房,居住的人家都是上海人所说的江北佬,过去从江苏北部逃荒到上海来的。搬离侯家路后,我家便住进了这个大院,并且成了瞿家的邻居。


这些小楼都已陈旧,瞿家住的一栋算是其中最好的。底层有一个门厅,只通二楼,一楼的居民不从这里出入。二楼有三间房,我家住靠外的那一间。这间房原来也是瞿家用的,大约因为总面积超标,被迫让了出来。当时住房由公家分配,如果我家不住进来,也会住进别的人家。尽管如此,瞿太太仍不免心怀不满。她没有工作,两家做饭都在走廊上,因而天天都会和我的母亲见面,母亲常为她的指桑骂槐感到伤心。然而,每年过年,她又必定会端一盘糕团送到我家,糕团上印着鲜艳的红点,如同一种仪式。瞿先生在房产公司做事,见了我的父母只是点一点头,从不说话。我能感觉到两家之间的鸿沟,而使我的这个感觉格外鲜明的是他们的独生子。他们的居室在顶头那一扇门里,我从未瞥见过门里的情形,这位风度翩翩的公子就深居在里面苦读。当时他刚从育才中学毕业,后来考上了清华大学。偶尔在走廊上遇见,他对我们看也不看一眼,好像我们根本不存在。我倒并不因此感到自卑,只是仿佛第一次看见了一种高贵青年的类型,这是一个与我无关的类型,所以我不会用它来衡量自己。那时候我做梦也没想到,不久之后,我会进上海中学、北京大学这样的名牌学校。

在这个家庭里有一个奇怪的人物,我们叫他老公公。他大约六七十岁,满脸皱纹,须发花白,永远弓着腰,不能直立,戴一顶破毡帽,穿一件脏兮兮的蓝布短褂。据说他是瞿先生的父亲,但他的地位实在连奴仆也不如。他是无权踏进瞿家的门槛的,属于他的只有楼梯下一个黑暗的角落,那里搭了一块木板,铺一床破烂的褥被,他就在那里起居。他的亲密同伴是一只猫,总是蜷缩在他的床上。他专干扫走廊、倒垃圾之类的粗活,自己单独用餐,做一点简单的饭菜,或者就吃残羹剩饭。瞿太太动辄叱骂他,而他总是低声下气,逆来顺受。我的父亲多次替他打抱不平,向瞿家夫妇提出抗议,在街道整风时还写了大字报,但无济于事。老公公不是一个孤僻的人,他显然欢迎新房客,我们住进来后,他不那么寂寞了。他很喜欢同我们这几个孩子逗玩,给每人起了绰号,结果我们一吵架就用他起的绰号互骂。

住惯了邑庙区的鸽子笼,乍一搬到人民广场,不用说是感到新鲜而又愉快的。那时候,人民广场一带还很有野趣,到处杂草丛生。在我家对面,横穿广场,是人民公园。我们这些孩子完全不必买门票,因为我们知道公园围墙的什么位置有一个洞,可以让我们的身体自由地穿越。院子里有大片的泥土地,我在我家楼前的篱笆旁埋下牵牛、凤仙、鸡冠等花籽和黄豆、绿豆之类,头一回领略了种植的快乐。家里的住房比以前宽敞多了,光线也好,打开窗子,看见的是宽阔的广场。每年五一和十一,广场中心搭起主席台,我家的窗户就在主席台的斜对面,坐在家里可以观看游行和焰火。一到节前,母亲便忙碌起来,做许多馒头和点心,准备招待来我家看游行的亲友们,节日的气氛格外浓郁。

我在这个大院子里只住了两年,就遇上人民广场整修,这个大院子被拆除了。其后,我家搬到了江宁路一处石窟门建筑的一间暗屋子里,从此再没有搬迁。对于瞿家来说,拆迁的消息不啻是一声晴天霹雳,他们对于所安排的新居一律表示不满意,始终拒绝搬离。当然,拆迁不可阻挡,听说他们后来搬到了一个亲戚家里寄居,而瞿太太则因为承受不了这个刺激而精神失常了。


十一 孩子王

许多年前,在上海人民广场的西南角,有一个围着黑色竹篱笆的大院,门牌号为黄陂北路184号。院子里有几栋二层小楼,解放前是赛马场老板的房产,而人民广场这一带原是赛马场的地盘。解放后,这位瞿姓老板的财产被剥夺,他一家人租居在其中一栋小楼的第二层,其余房子分配给了别的住户。除小楼外,院里还盖了许多简易的茅草房,居住的人家都是上海人所说的江北佬,过去从江苏北部逃荒到上海来的。搬离侯家路后,我家便住进了这个大院,并且成了瞿家的邻居。


这些小楼都已陈旧,瞿家住的一栋算是其中最好的。底层有一个门厅,只通二楼,一楼的居民不从这里出入。二楼有三间房,我家住靠外的那一间。这间房原来也是瞿家用的,大约因为总面积超标,被迫让了出来。当时住房由公家分配,如果我家不住进来,也会住进别的人家。尽管如此,瞿太太仍不免心怀不满。她没有工作,两家做饭都在走廊上,因而天天都会和我的母亲见面,母亲常为她的指桑骂槐感到伤心。然而,每年过年,她又必定会端一盘糕团送到我家,糕团上印着鲜艳的红点,如同一种仪式。瞿先生在房产公司做事,见了我的父母只是点一点头,从不说话。我能感觉到两家之间的鸿沟,而使我的这个感觉格外鲜明的是他们的独生子。他们的居室在顶头那一扇门里,我从未瞥见过门里的情形,这位风度翩翩的公子就深居在里面苦读。当时他刚从育才中学毕业,后来考上了清华大学。偶尔在走廊上遇见,他对我们看也不看一眼,好像我们根本不存在。我倒并不因此感到自卑,只是仿佛第一次看见了一种高贵青年的类型,这是一个与我无关的类型,所以我不会用它来衡量自己。那时候我做梦也没想到,不久之后,我会进上海中学、北京大学这样的名牌学校。

在这个家庭里有一个奇怪的人物,我们叫他老公公。他大约六七十岁,满脸皱纹,须发花白,永远弓着腰,不能直立,戴一顶破毡帽,穿一件脏兮兮的蓝布短褂。据说他是瞿先生的父亲,但他的地位实在连奴仆也不如。他是无权踏进瞿家的门槛的,属于他的只有楼梯下一个黑暗的角落,那里搭了一块木板,铺一床破烂的褥被,他就在那里起居。他的亲密同伴是一只猫,总是蜷缩在他的床上。他专干扫走廊、倒垃圾之类的粗活,自己单独用餐,做一点简单的饭菜,或者就吃残羹剩饭。瞿太太动辄叱骂他,而他总是低声下气,逆来顺受。我的父亲多次替他打抱不平,向瞿家夫妇提出抗议,在街道整风时还写了大字报,但无济于事。老公公不是一个孤僻的人,他显然欢迎新房客,我们住进来后,他不那么寂寞了。他很喜欢同我们这几个孩子逗玩,给每人起了绰号,结果我们一吵架就用他起的绰号互骂。

住惯了邑庙区的鸽子笼,乍一搬到人民广场,不用说是感到新鲜而又愉快的。那时候,人民广场一带还很有野趣,到处杂草丛生。在我家对面,横穿广场,是人民公园。我们这些孩子完全不必买门票,因为我们知道公园围墙的什么位置有一个洞,可以让我们的身体自由地穿越。院子里有大片的泥土地,我在我家楼前的篱笆旁埋下牵牛、凤仙、鸡冠等花籽和黄豆、绿豆之类,头一回领略了种植的快乐。家里的住房比以前宽敞多了,光线也好,打开窗子,看见的是宽阔的广场。每年五一和十一,广场中心搭起主席台,我家的窗户就在主席台的斜对面,坐在家里可以观看游行和焰火。一到节前,母亲便忙碌起来,做许多馒头和点心,准备招待来我家看游行的亲友们,节日的气氛格外浓郁。

我在这个大院子里只住了两年,就遇上人民广场整修,这个大院子被拆除了。其后,我家搬到了江宁路一处石窟门建筑的一间暗屋子里,从此再没有搬迁。对于瞿家来说,拆迁的消息不啻是一声晴天霹雳,他们对于所安排的新居一律表示不满意,始终拒绝搬离。当然,拆迁不可阻挡,听说他们后来搬到了一个亲戚家里寄居,而瞿太太则因为承受不了这个刺激而精神失常了。


十二 凌辱长志气

成都中学是上海一家十分普通的中学,因位于成都北路而命名,我在那里读了三年初中。

三年中,我们的班主任一直是王一川。他是一个中年男子,脸色焦黄,眼睛充血,唇间露出一排黄牙和两颗金牙。当时正是大跃进年代,他积极响应,酷爱制订各种规划,用工整的仿宋体抄出贴在墙上。他隆重地向全班同学宣读自己的跃进规划,主要目标是五年内入党

。他的另一大爱好是写打油诗,这也是风气使然,当时正掀起全民创作被称作新民歌的打油诗的热潮,其内容是歌颂“三面红旗”。他不但自己写,而且以语文老师的资格动员大家写,开办诗歌壁报。我是他最看重的约稿对象,在他的鼓励下,我准备了一个小本子,题作“一日一诗”,每天写一首打油诗,坚持了将近一个学期。很惭愧,我不得不承认,这是我最早的文学创作活动,实在登不得大雅之堂。

在初中课程中,真正吸引我的是数学,尤其是平面几何。教平面几何的是一位高个子男老师,人长得很帅。有一次课间休息,我在双杠旁玩,听见他在一旁向别的老师谈论我,说我很聪明,我顿时脸红了。欧几里得的确把我迷住了,这些简单的几何图形中竟然隐藏着如此丰富而又神奇的关系,使我兴奋不已。我醉心于求解几何习题,课本上的已经完全不能满足我的需要,我便向课外书进军。我十分自信,凡是可以求解的题目,不论多难,我相信自己一定能把它解出,越难就劲头越大,越觉得是莫大享受。吃饭时,走路时,我脑中都会凝神思索某一道习题。我有一个专门的本子,整整齐齐地记录着每一道难题的求解过程和答案,仿佛那都是我的作品。我对数字中隐藏着的关系也有浓厚的兴趣,上课时常常走神,自己设计数字游戏玩,感到其乐无穷。

从初中起,我在学习上的能力开始显示出来了。但是,在体育方面,我似乎是一个低能儿。我的动作不灵活,接不住球,渐渐就不参加男孩子们爱玩的球类游戏了。我估计这对我的性格发生了不良影响,使我缺乏进攻性和挑战性。初中毕业前,老师宣布体育课也要考试,做引体向上三次以上及格,不及格者不能毕业。我一次也做不了,情急之下,全部课间时间都去操场练习,练得手掌上长茧,结果倒也能拉七次以上了。

初中还开有美术课和音乐课。有一阵,教美术的是一个妖艳的女子,烫着时髦的发型,描着细眉,涂着猩红的口红。她根本不会画画,我记得她只画过一次,用粉笔在黑板上画了一个圆圈,说是鸡蛋,通常只是随便拿个什么东西让我们写生。据说她是刚闹出了一个风流事件,来我们学校避难的,不久就消失了。我从小喜欢画画,开始是临摹古今人物像,做这事极有耐心,我的弟弟和小邻居们都以得到我的产品为荣,后来又热中于练习人物速写。初中毕业时,我还动过报考美术学校的念头。我也喜欢上音乐课,少年时我的嗓音十分嘹亮,同学们称我为喇叭,于是我可笑地总想在众人面前亮一亮歌喉。现在我知道,早年我并没有受到真正的艺术教育,这倒不在于是否学到了绘画或唱歌的技艺,而在于我的艺术感觉根本没有被打开。这个缺陷不可避免地体现在我的身心两方面,使我的肢体和性格都偏于拘谨。同样的缺陷延伸到了我的文字之中,我的文字也是拘谨的,缺乏色彩的丰富和节奏的自由。

由于体质孱弱,性格内向,我经常遭到别的男同学的歧视。当时,老师把班上同学按照家庭住址和性别编成校外小组,规定每周活动一次。我的那个小组共六个男生,其中四人都很顽皮,经常联合起来欺负我。有一回,一个女生奉命前来教我们做纸花,他们故意锁上门不让她进来,而我终于看不下去了,去把门打开。那个女生离去后,大家就群起而耻笑我,并且把我按倒在地上,逼我交代与那个女生是什么关系。他们还常常锁上门不让我进屋,或者把我的东西藏起来,当我好不容易找到时,便拥上来抢夺甚至乘势打人。对于我来说,校外小组的活动日是一连串恶梦,每次去那个作为活动地点的同学家里,都如同走向刑场。受了欺负以后,我从不向人诉说。我压根儿没想到要向父母或者老师告状。我噙着眼泪对自己说,我与这些男生是不一样的人,将来必定比他们有出息,我要让他们看到这一天。事实上我是憋着一股暗劲,那时候我把这称做志气,它成了激励我发奋学习的主要动力。我是越来越用功了,晚上舍不得上床,常常读着书就趴在桌上睡着了。与此同时,在不知不觉中,我的眼睛也越来越近视了,坐在第一排仍看不清黑板上的字。初三时,我配了近视镜,一开始就是450度。刚戴上眼镜的感觉是极为新奇的,我第一次发现,原来世界上的事物竟如此清晰,因而如此美丽。

在校外小组里,还有一个比我更孤僻的男生,名叫林绍康。他是一个瘦小个儿,白脸,不停眨巴着眼睛,手背上有一颗醒目的瘊子。他比我超脱,很少到小组里来,老师批评他,他也满不在乎。在全班,他几乎只同我一人来往。他的最大爱好是看报,每天在学校的报栏前站很久,然后向我发议论,话题不外两个:核武器多么可怕;癌症多么可怕。那时候报上常发表赫鲁晓夫的讲话,其中涉及核恐怖的内容,他读得特别仔细。世上有核武器和癌症,我都是从他那里初次知道的。

我读初中的三年中,社会上政治运动不断。我对整风的印象是,有一阵子学校里和街道上都贴出了大字报,但明确规定我们初中生不写。我的父亲也写了大字报贴在院子里,我惊奇地发现他还会画漫画,内容是批评瞿家虐待老人和苛待邻居之类。大约因为我的亲属中没有知识分子,无人受到冲击,接下来的残酷的反右运动却几乎没有给我留下印象。然后是大跃进,大炼钢铁,学校的操场上垒起了土制小高炉,我们学生被轮流派到那里值班和拉风箱。最使我记忆犹新的是灭四害运动中的全民围歼麻雀,因为其场面十分荒诞。在某几个择定的日子里,全市居民都走到户外,分布在大街上、阳台上和屋顶上,使劲敲打锣鼓和一切能发声的东西,朝着空中呐喊,使得麻雀们惊慌逃窜,无处落脚,终于筋疲力尽,纷纷坠地乃至毙命。全民围歼麻雀当然不算政治运动,却是历次政治运动的绝妙象征,正是通过制造全民的狂热,运动的指挥者才成功地把那些要打击的对象变成了无处可逃的遭难的麻雀。不过,作为一个孩子,当时我并无这样的体悟,只觉得好玩。在学校的安排下,同学们组织了搜寻队,把散落在大街小巷的受难者们串在绳子上,还喜冲冲地去向老师邀功呢。

到工厂劳动是一项固定的制度,每星期有一整天,去过不同的工厂,以上海标准皮尺厂历时最长。我们的工作是装配和搬运,一边干活,一边听男女工人调情或谈论电影明星。乍开始我很吃惊,没想到领导阶级是这个样子的。劳动虽然单调,但有盼头,就是两餐饭,当时正兴吃饭不要钱,不管工人还是学生,都是八人一桌,菜肴比家里丰盛得多。可是,总的来说,我不喜欢工厂,宁愿到农村劳动,在天空下的泥土地上,身心都愉快。在另一家工厂劳动时,我还受过气。我们几个学生跟随一个工人在同一个工作台上装配零件,一个同学与这个师傅说说笑笑,很少干活,而我则是埋头苦干型的人。下班时,师傅在每人的劳动手册上写鉴定,给那个同学写了个“优秀”,给我写了个“良好”。经那个同学挑拨,师傅马上把我的鉴定改为“较差”。我气哭了,师傅又改回来。老师知道了这件事,没有批评那个同学,反而批评我。这件事使我充分领略了老实人受欺负的委屈心理。

不过,到初中三年级的时候,我在班上的地位已经大为改观。我明显成了各门功课最优秀的学生,因此赢得了同学们的钦慕,甚至过去最爱欺负我的一个男生也对我表示友好了。班上一个年龄最大的同学对我说:“大家都佩服你,如果你不骄傲,大家就更佩服了。”他说我骄傲,是指我有时好辩,喜用尖刻之词,显得锋芒太露。这一年,少先队改选,我当上了中队主席。这是我平生唯一一次当“官”,我心里明白,我之所以当上,是因为许多同学超龄离队,队员少了一半,算不上多么荣耀,所以始终把中队长标志揣在口袋里,懒得佩戴出来。我还出过一次小小的风头。我们学校和成都第二中学的师生联合举行跃进誓师大会,发言者一个个长篇大论,滔滔不绝,所获得的掌声却越来越稀少。我是我们班的代表,坐在第一排,等候上台。我身边坐着另一个班的代表,那是一个满脸雀斑的女生,一双大眼睛时时向我探望。我头一回要在这么多人面前讲话,心里十分紧张,但我多么想博得这个女孩的钦佩啊。轮到我了,我走到麦克风前,突然镇静下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办了,铿锵有力的三言两语,就结束了发言。当我走下讲台时,掌声雷鸣,而我没有忘记看一眼那个女孩,她的羡慕的目光使我的虚荣心大为满足。我的发言扭转了大会的形势,在我之后的发言几乎成了一场谁说得更简短的竞赛。


十三 性觉醒的风暴

男孩的生理发育是一个充满心理迷乱的过程。一开始,仿佛有一阵陌生的微风偶尔从远处吹来,带着从未闻到过的气息,掠过男孩的身体,激起一种轻微的莫名快乐。接着,那风吹得越来越频繁了,风力越来越大了,它渐渐靠近,突然显身为猛烈的风暴。这风暴把男孩的身体抓在自己的手掌之中,如同一个新的猎获物,颠簸它,撕扯它,玩弄它。这风暴从此在男孩的身体里定居,如同一个神秘而强大的入侵者,不由分说地成为男孩的主人,迫使他带着狂喜和惊慌俯首称臣。


一个人在幼时就开始对自己的身体发生兴趣了。某一天,母亲宣布她不再给我洗澡,我曾经感到失落。可是,我很快发现,自己洗澡是更加有趣的,我可以尽兴玩那个特别的小器官。我把它藏起来,想象自己是一个女孩。我抚弄它,观察它发生微妙的反应。有时候,我和若干年龄相近的孩子玩轮流当医生的游戏。把门关上,拉上窗帘,男孩和女孩互相研究彼此不同的那个部位。我更喜欢当病人,让一个女医生来研究我。读小说的时候,原来读不懂的地方,渐渐地,身体开始向我提示可能的含义。这些都还只是性觉醒的前史。

大约十一岁的时候,有一天夜里,我做了一个梦。我梦见同班的一个女生,接着,梦见自己吃了一个卵形的东西,顿时感到异样的快感。我立即醒来了,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但浑身弥漫着一种舒服的疲乏。这个梦是我的性觉醒开始的一个信号。我原先并不喜欢那个女生,但是,做了这个梦以后,我就开始注意她,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悄悄跟踪她。这种行为没有持续多久,因为我发现自己仍然不喜欢她,注意力很快转移到了另一个女生身上。

初中二年级的课堂上,坐在第一排的那个小男生不停地回头,去看后几排的一个大女生。大女生有一张白皙丰满的脸蛋,穿一件绿花衣服。小男生觉得她楚楚动人,一开始是不自觉地要回头去看,后来却有些故意了,甚至想要让她知道自己的情意。她真的知道了,每接触小男生的目光,就立即低下头,脸颊上泛起红晕。小男生心中得意而又甜蜜,更加放肆地用眉目传情。这个小男生就是我。那些日子里,我真好像堕入了情网一样。每天放学,我故意拖延时间,等她先出校门,然后远远地跟随她,盯着人群中的那件绿花衣服。回家后,我也始终想着她,打了无数情书的腹稿。但是,一旦见到她,我没有勇气对她说一个字。班上一个男生是她的邻居,平时敢随意与她说话,我对那个男生既佩服又嫉妒。有一回,在校办木工工场劳动,我们俩凑巧编为一个组,合作做工。这么近距离的接触,我更是拘谨,只是埋头干活。我们做了两件产品,在分配时,她要那一个小书架,我为能够满足她的愿望而高兴,心甘情愿地拿了明显逊色的一个小挂衣架。后来,在一次家长会上,我看见了她的母亲,那是一个男人模样的老丑女人。这个发现使我有了幻想破灭之感,我对绿衣女生的暗恋一下子冷却了。毕业前夕上复习课,我们俩的座位调到了一起,她对我很表亲近。在一次闲谈时,她建议我报考上海中学,据她说,每到周末,上海中学的学生有小汽车接送。我就是听她的话考了上海中学的,考上后知道,哪有小汽车接送这等美事。

后来的事实证明,我对女孩子的白日梦式的恋慕只是一个前兆,是预告身体里的风暴即将来临的一片美丽的霞光。在两年的时间里,风暴由远而近,终于把我裹在中心,彻底俘获。在无数个失眠之夜,我孤立无助地与汹涌而至的欲望之潮展开搏斗。我的头脑中充满形形色色的性幻想。我一遍遍给自己列举最想望的东西,开了一个个清单,排在第一的永远是那件我想象了无数遍却依然感到不可想象的极乐之事。我计算着自己能够结婚的年龄,想到还要熬过漫长的几千个昼夜,便感到绝望。十三岁的一个深夜,我睁着眼躺在床上,欲望如同一颗滚烫的炸弹,漫无目标地挺向空中,它渴望爆炸,也真的爆炸了。这使我惶恐,但也给了我启发,我找到了自慰之道。然而,我心中仍然惶恐。没有人告诉我发生了什么,应该怎么办。我到书店里偷偷地翻看生理卫生常识一类的书,每一次离开时都带回了更深的懊悔和自责。按照那些书的说法,手淫不但是道德上的恶习,而且会产生生理上的严重后果,而遗精则是一种病。我陷入了两难困境,因为即使我暂时克制住了手淫,时间稍久,又必然会遗精。而且,越是对遗精怀着恐惧心理,遗精就越频繁。恶习和病,二者必居其一,事实上是二者都逃不脱。多年以后,我才明白那些狗屁生理卫生常识书上的说法纯属无稽之谈,从而调整了自己的心理。

我的亲身经验告诉我,男孩的性觉醒是一个相当痛苦的过程,多么需要亲切的帮助和指导。我不知道有什么最好的办法,但我相信,完全压抑肯定是很坏的办法。所以,我对今日少男少女们的早恋持同情的态度。当年的教育环境使我不能早尝禁果,我始终觉得是一种遗憾,而不是一种光荣。我不认为一旦松开缰绳,局面就会不可收拾。在青春期,灵与肉是同时觉醒的,二者之间会形成一种制衡的关系。在一个开放的环境中,没有一个身心正常的少年人会沉湎在肉欲之中,甘愿放弃其余一切更高的追求。就我当时的情形而言,我身上既有正在觉醒的来势凶猛的欲望,又有几乎也是出自本能的对它的警惕和排斥。这种情况典型地表现为欲与情的分离。一方面,我不得不交出我的肉体,听任欲望在那个狭小的范围内肆虐。另一方面,我决不让欲望越过它的地盘,污损正在我眼前出现的这个充满诗意的异性世界。刚看见成年男人的裸体时,我甚至感到厌恶,觉得那是不洁,相信那一定是已经发生了某种龌龊关系的结果,因而相信童贞一定能使我的身体避免变成那样。我的性幻想要多下流有多下流,但都只针对抽象的女性,确切地说,只针对某个我从未见过的抽象的器官,从来没有具体的对象,我绝不把它们运用到我看见或认识的任何一个女孩身上。我喜欢看女孩子的美丽脸蛋,但我的目光是纯洁的,只有痴情,没有色情。我不是刻意如此,这完全是自然而然的,说得矫情一点,是潜意识中自发实现的肉向灵的升华。


十四 神经衰弱

我从小体弱多病,经常因为发烧送医院急诊。有时是半夜送去的,我听见候诊室有人叹息说这孩子真可怜,心中居然感到了一种自怜的满足。小时候去得最多的是广慈医院,那里有苏联专家,戴着向两边伸出尖角的教士帽似的白帽子,他们冲我和蔼地微笑,但我很怕他们。我倒不怕打针,那是表现我的勇敢的好机会。有一次抽血,护士把长长的针头斜插进我的肘臂,两肘各插了四五回,找不到血管,母亲吓得躲到门外去了,但我始终没有吭一声。在整个少年时代,我的身体始终单薄瘦弱,每次百米赛跑都头晕眼花,仿佛要虚脱。因为这

个原因,高中上体育课,我被编入了保健班,经常与女生一起上课。

比身体更衰弱的是我的神经。还是上小学的时候,夜里睡觉时,我常常会出现幻觉。有一阵,每天夜里我都看见一群戴绿帽的小人,有的踩在被子上,有的钻进被窝里,我即使闭上眼睛仍摆脱不掉他们。门后挂的一件雨衣则化身为大头黄身体的魔鬼,站在那里凶狠地盯视我。初中前期,这种情形发展得极其严重,我真正患了神经衰弱,每夜只能睡三四小时,一入睡就做恶梦,常常会在梦中站起来谵语,而我自己并不知道。造成这种情形的原因之一是受了母亲生病的刺激。那时候,她患有严重的贫血症,会突然昏厥。有一天夜里,我听见一声沉重的撞击声,发现是母亲昏倒在地了,便站在床上哭喊起来。父亲睡在外屋,闻声冲进来,把母亲抱到床上。为了照顾母亲,他和我换了一个床位。我躺在外屋,眼前全是恐怖的形象,不住地颤抖,直到天亮。第二天母亲告诉我,她醒来时不知道自己刚才昏厥,看见我站在床上哭喊,以为我又犯神经错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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