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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静案:来他个株连九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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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云淡水暖 来自:强国 http://WWW.YeCao.Net 时间:2004-5-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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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静案在网络上已经传播多时了,一年前在人民网上几乎每天都有网友在呼吁,一来二去,网友们的呼吁几乎成了“祥林嫂”,想必黄家妈妈也几乎成了“祥林嫂”。联系近来的多桩经济、刑事事件的处理过程,我们感觉到有一种可怕的倾向正在一些地方蔓延,就是一些基层甚至中层官员、政府机构的上瞒中央、下欺百姓,出了事情就互相照应,照应不成就公开“处理”、暗中包庇。比如最近揭露的山西临汾地区严重矿难被瞒报,到头来“处理”成全部罪犯和渎职官员都逍遥法外,再比如与黄静案同在湖南的嘉禾县拆迁事件,中央电视台曝光,省得工作组进驻,还是没有能够阻挡住县委县政府的强硬步伐,县委书记就公开在大会上叫板。比如西安体彩宝马安,比如沈阳野蛮拆迁案等等等等。 为什么,我看不外乎是官商之间、官官之间已经结成利益共同体一损俱损、一荣俱荣,一旦有事,狐死兔悲,百般照应。什么党纪国法、什么道德良心,统统让位于这种见不得人的阴暗勾当。这种顽固的丑恶现象,在一些地方已经到了运作于无形,如绵里藏针的太极高手之阶段,尤其以湖南湘潭的小学女教师黄静猝死案为典型。 本来一桩并不复杂的案件,两个年轻人独处一室,女方猝死,嫌疑明确,只要动用最简单的证据搜集手段,就可以明真相,雪冤屈,还清白。但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一经当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介入,事情就如此复杂起来,时至今日,搞得谁都没有错,谁都没有罪,谁都在镜头前信誓旦旦地表示清白,反倒是无辜少女黄静给这些人五人六的警察叔叔、伯伯、哥哥们带来了“烦恼”。 现在的形势是,大家都明白法律讲证据,于是与证据有关的人员,法医、医院、教育局、公安局、甚至太平间,都在证据上有工作“失误”。采取的内脏标本被烧掉,没有标本,第五次尸检无法做,死因成迷。黄静的内衣裤被“丢失”,嫌疑人的精斑证据自然“消失”,没有了关键证据,连“强奸”的嫌疑都可以排除。黄静档案内的体检表“不见”,公安局、教育局都一口咬定“从来未见”,唯独湖南第一师范的老师咬定有,没有了体检表,黄静有“先天疾病”的帽子算是戴稳了,犯罪嫌疑也排除了。黄静的尸体,在太平间里无端高度腐败,冷藏设备无法作用,没有了完好的尸体,叫你连最后的尸检希望都破灭。 什么样的力量可以使整个案件的数据链上的每一个环节都被打破,想想真令人不寒而栗,连公安部的纪检部门都为湘潭警方的“无懈可击”的“廉洁”所折服,无功而返。黄静的妈妈在如此强大的、无形的障碍面前,能够有什么作为,似乎已经成为定局。 但是,我不这样看,绝大多数持正义、良知的人们也不这样看,有什么了不起的势力能够阻挡法制的威严和良知的诘问?刘涌案就是明证。消灭了直接证据固然棘手,但是,如此多的关键证据被“无心之失”所毁灭,本身就是最大、最有力的证据。按照湘潭市公安局长在央视记者面前的态度,分明是“就是这么的了,能怎么样?”,紧接着下属的法医,关联的医生等等一干人,也拍着胸脯打保票。既然如此,我们认为就来个一锅端、一勺烩,来他个断其后路,用湖南嘉禾县处理拆迁的“毒招”,以毒攻毒,来他个株连九官。 第一、凡参与案件者,案件办到如此地步,都必须承担责任,大大小小、上上下下,有官的先彻底罢官,一律开除公职,打掉其饭碗,站出来主动协助调查并提供有效证据者,酌情处理。 第二、凡有份经手黄静案的证据物件者,包括教育局档案室,一律“举证倒置”,必须证明证据在自己手上是完好的,移交给了谁,如何移交,必须讲清楚。讲不清楚者,起码追究其渎职。 第三、动员知道内情者不限制方式举报,举报者重奖。 第四、异地办案、异地审理。 第五、凡在处理过程中出头说情者,公开通报,有官者一律罢免。 嘉禾县的领导在动员公职人员带头拆迁时,说过一句“名言”:“谁影响我发展一阵子,我影响他一辈子”,把这句话用到诸如黄静案参与人员的身上,可能是在恰当不过了,“谁影响办案一阵子,就影响他一辈子”,有拿这些公职人员的一辈子做抵押的决心,何愁黄静案不破,再推而广之,何愁政风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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